第三节 校样校对
一、校对的意义和要求
1.校对的意义:保证档案文献成果出版后的质量。
2.要求:杜绝校样和底稿不符的现象。
二、校对程序和符号
1.程序
(1)毛校:印刷厂完成的初步校对工作
(2)初校:用红色笔,校对符号要置于版心外处理,消灭文字、标点和图版不正、图文不符等。之后,出二校样。
(3)二校:用纯蓝色笔,检查初校中问题的改正情况,再将二校样逐字与底稿校对,出三校样。误少,可在初校样上直接进行,“初、二校连校”。
(4)三校:用绿色笔。通常为最后把关校对,故要全面细致,保证出版后的错误率应控制在万分之一。
(5)核红:三校之后,责任编辑应通读全部校样。特别是复核改动部分(核红、对红),要认真重查页码,核对目录。无误后,付印清样(付型样),由责任编辑在清样上签名,再出胶片(仍需校对)、付印。
2.校对符号
(1)发展历程:1981、1982、1994
(2)国家标准
三、校对的方法
1.点校法:亦称对校法,一人进行,底稿置于左侧,校样置右侧,逐字逐句核对,不符之处用校对符号表示出。也可底稿在样上,二是用铅条压底稿,校完再移。
2.折校法:亦称对校法,一人进行,底稿置于左侧,校样置右侧,逐字逐句核对,不符之处用校对符号表示出。也可底稿在样上,二是用铅条压底稿,校完再移。
3.读校法:二人进行,一人朗读底稿,一人听校对校样。
4.通读法:最后一个校次中使用,离开原底稿,全面认真阅读几次校对后较为完善的校样,遇有错或疑问之处再核对原稿,要控制速度。
四、校对规则
1.宜用红、蓝、绿不同色笔书写校对符号,不用铅笔。
2.准确用校对符号,引线到版心外空白处,不应在文内。
3.引线不能交叉,从行间划出。
4.校改字要书写清楚,加圈。
5.不能使用校对符号要用简练文字指示说明清楚,并下方加圈或双线,不圈。
6.如对底稿修改(编者进行,属于编纂加工范围,不属于校对性质),应在正文字上和字行简改正,清样上要用符号表示。
五、校勘与校对的关系(思考并总结完成)
区别:
概念含义不同
客体和目标不同
方法不同
联系:本质上和最终目的的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