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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旅游区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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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旅游区划方案
本书中国旅游地理区划方案
本书在全域旅游的时代背景下,在充分借鉴各种分区划原则,按照旅游的功能体系,根据旅游区城的容间尺度,采用四级区划法,将全中国划分为旅游区域尺度、省域尺度、目的地尺度和场域尺度四级。首先按照地理区划分为若干旅游区域(一级区),每个大区由三至多个省级行政区域组成.其特点是地理上集中连片,自然条件相近,社会经济环境和历史文化相似.旅游吸引物具有地域临近性特征。
每个旅游区域又分为若干省域(二级区),旅游省域由完整的省级行政区域组成。在旅游省域内又分为由重点旅游城市组成。旅游目的地又包含有多若干个旅游目的地(三级区),旅游目的地个场域(四级区),场域由景区、宾馆、饭店和景观道路等吸引物组成。4.3.4.1旅游区域(一级区)
根据以上旅游区划,本书将全国划分为7个旅游区域(一级区)。
(1)东北旅游区。位于我国东北部,北起黑龙江,南到辽宁半岛,西起大兴安岭,东长白山,包含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个旅游省域(二级区)。
(2)华北旅游区。位于我国北部,秦岭—淮河线以北,长城以南的中国的广大区域包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个旅游省域(二级区)。
(3)华中旅游区。位于中部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游地区,涵盖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水系,地处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等地区之间,包括湖北、湖南、河南三个旅游域(二级区)。
(4)华东旅游区。位于中国东部,有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四大水系,还有太湖、洪泽湖、鄱阳湖等主要湖泊,自北向南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七个旅游省域(二级区)。
(5)华南旅游区。位于中国最南部,北与华中地区、华东地区相接,南面包括辽阔的南海和南海诸岛,包括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台湾六个旅游省域(二级区)。
(6)西南旅游区。位于中国西南部,东临中南地区,北依西北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五个旅游省域(二级区省域)。
(7)西北旅游区。位于中国西北部,包括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五个旅游(二级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