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指导读者正确地利用图书馆资源和切实履行义务,规范工作人员在处理违规事务中的行为,特制定本处理办法。
第一条 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按《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图书赔偿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第二条 对割页、裁剪书刊(无论整页还是一页中的一部分)的行为视为盗窃图书,按《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图书赔偿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第三条 读者借阅书刊违纪按《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第四条 读者违规使用存包柜按《北方民族大学图书存包柜使用与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
第五条 读者违反《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相关条款和《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相关条款并不听劝告者,均视为严重违纪。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留档备案,停止借阅权,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一卡通违规使用处理办法。
一、一卡通照片不允许覆盖、涂画,否则不予办理图书借阅手续。
二、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按规定使用。
三、使用他人一卡通或将一卡通借给他人使用者,一经发现,出借及借用的双方均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停止借阅权1个月,转借者还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四、读者遗失一卡通后,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被借出的图书其责任由遗失者承担。
五、冒用他人一卡通或持已失效的一卡通借阅书刊者,一经发现没收该一卡通,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处罚。
第七条 违反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中的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与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将报请学校给予校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