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图书存包柜使用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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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读者,保持整洁有序的环境,图书馆在多个区域设置存包柜供读者使用,为规范使用存包柜,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存包柜是为读者临时存包而设,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品、危险品,如违反规定,将追究存放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条 物品安全由读者自行负责,请勿存放证件、现金、银行卡、存折及数码产品等贵重物品。
第三条 请爱护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存包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条 读者须在当天闭馆前清空存包柜,工作人员每天会定时清理,清出物品存放于指定地点,图书馆无责任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丢失责任读者自负。
第五条 请携带一卡通前往二楼出入口“工作台”处办理领取手续;领取物品时间为每天20:30—21:30。
第六条 对于无人认领的物品,将一律按照占位物品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