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上一节
下一节
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一卡通进入阅览室,包及其他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可存放于书包柜内,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
第二条 为保护电脑设备,本阅览室谢绝携带水杯、饮料入内。
第三条 上机的读者到指定区域上机,机位自选,上机过程中可自行换机。
第四条 阅览室规定单人单机,不允许一机多人。
第五条 读者上机时,不得喧哗,不得吃零食,不得影响他人上机。上机过程中,不得随意关机,如不按规程关机,引起设备故障,本馆将照价索赔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第六条 阅览室各项服务(上网、打印等)均为有偿服务,费用由电脑自动扣除。本阅览室不收现金,读者应及时到总出纳台为读者证充值。
第七条 阅览室谢绝自带VCD影视光碟及软盘,谢绝玩游戏。
第八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浏览黄色或反动内容的网站,禁止利用本室从事任何非法活动。违反者,图书馆将取消其上机资格并视情节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九条 注意保持环境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第十条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
(六)
第一条 光盘柜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打开光盘柜。
第二条 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对文献建设部加工后的光盘进行分类整理,存放于光盘柜。
第三条 读者借阅光盘需要出示一卡通,随书光盘只能在电子阅览室拷贝,读者归还光盘,工作人员检查光盘完好后将读者证还给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