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阅览室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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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校读者凭一卡通进入阅览室。
第二条 请文明阅览,不得在书刊上涂写、污损,不得撕页或私藏书刊。严禁偷盗行为,一经发现,按本馆《北方民族大学图书馆图书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 读者取书、刊、报纸每次不得超过2册(两份),阅览后请放回原处或者放在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切忌乱插和随意摆放。
第四条 阅览室一人一座,不得用各种物品占座,禁止隔夜占用存包柜存放物品。
第五条 禁止各种电子设备充电,禁止吸烟、用火及乱动消防设施。
第六条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在室内接打手机、喧哗、交谈。
第七条 保持阅览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严禁携带零食及有色饮料进入室内。
第八条 过刊阅览室中过刊借阅权为2册,借期30天,不续借,不得代借(还)。其它阅览室的书、刊、报纸概不外借,可在馆内复印。
第九条 如遇停电等紧急情况时,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事故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