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以一次入境组团游为例,讲解各种各样的旅游法律关系
    • 1.1 释题
    • 1.2 组团旅游过程详图分析
    • 1.3 各种旅游法律关系分析
  • 2 旅游法概述
    • 2.1 旅游法的产生
    • 2.2 旅游法的定义和渊源
    • 2.3 国内旅游立法概述
  • 3 组团游客权益的维护
    • 3.1 游客的概念
    • 3.2 游客法定的权益有哪些?
    • 3.3 组团游客的权益如何维护?
  • 4 旅行社业法律制度介绍
    • 4.1 旅行社业立法概况
    • 4.2 旅行社的设立
    • 4.3 旅行社分支机构
    • 4.4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4.5 旅行社责任保险
    • 4.6 其他相关制度
    • 4.7 旅行社经营规范与法律责任
  • 5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介绍
    • 5.1 导游人员的概念与分类
    • 5.2 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
    • 5.3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与年审管理
    • 5.4 导游人员的等级
    • 5.5 导游人员的义务及对应的罚则
    • 5.6 导游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
      • 5.6.1 路线或日程的变更/丢失证件或物品/丢失或损坏行李/旅游者伤病、病危或死亡
  • 6 《旅游法》内容解读以及影响分析
    • 6.1 《旅游法》内容解读
    • 6.2 《旅游法》对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的影响
  • 7 我国景区管理涉法条款解读兼案例剖析
    • 7.1 景区概念
      • 7.1.1 “旅游景区”与“风景名胜区”的区别
    • 7.2 旅游法中涉及“景区”的条款解读
      • 7.2.1 第42条
      • 7.2.2 第43条
      • 7.2.3 第44条
      • 7.2.4 第45条
    • 7.3 景区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 7.3.1 涉游客人身安全案例
      • 7.3.2 涉景区行政管理纠纷案例
      • 7.3.3 涉景区著作权纠纷案例
      • 7.3.4 普陀山实例
  • 8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介绍
    • 8.1 护照
    • 8.2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 8.3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 8.4 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相关规定
    • 8.5 边境旅游
    • 8.6 外国人签证、居留、旅行的相关规定
      • 8.6.1 签证
      • 8.6.2 居留
      • 8.6.3 旅行
  • 9 饭店业相关法律制度介绍
    • 9.1 我国旅馆业立法概述
    • 9.2 旅馆业经营许可和住宿登记制度
    • 9.3 旅馆的经营义务
    • 9.4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
    • 9.5 星级评定的标准和基本要求
    • 9.6 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
    • 9.7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2009年8月修订)
  • 10 风景名胜区法律制度介绍
    • 10.1 风景名胜区的概念与立法概述
    • 10.2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 10.3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 11 旅游纠纷的防患与化解
    • 11.1 旅游安全事故的种类
《旅游法》内容解读

 

《旅游法》第35条关于旅游活动中“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涉及游客权益的事项予以专门规定。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按照本款规定的字面文意来理解,

1)旅行社只要经过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是可以指定购物场所的。如果在团队中,有部分游客同意,有部分游客不同意,那么不能因为部分游客的购物活动而影响其他游客的行程安排。

  那么,旅行社今后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可能面临着旅游团队出游计划“一分为二“的可能。也就是说,愿意参与购物的游客组织去购物,同时,不愿意购物的游客,组织参与其他活动。并在出游前,就在合同中,并在旅游出游计划中确定是否愿意参与购物。

 

2)本款规定虽然约定了“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这一违法后果。但这一后果适用的前提要求很严格:必须是:

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团,

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得了回扣,

未经旅游者同意,指定了购物场所,或者安排了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3)旅行社今后再跟购物场所签订协议时,要明确旅行社可代游客办理退货,不然,游客退给旅行社的货,旅行社不能退回购物点,那旅行社就麻烦了。

 

 

国家旅游局关于严格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