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以一次入境组团游为例,讲解各种各样的旅游法律关系
    • 1.1 释题
    • 1.2 组团旅游过程详图分析
    • 1.3 各种旅游法律关系分析
  • 2 旅游法概述
    • 2.1 旅游法的产生
    • 2.2 旅游法的定义和渊源
    • 2.3 国内旅游立法概述
  • 3 组团游客权益的维护
    • 3.1 游客的概念
    • 3.2 游客法定的权益有哪些?
    • 3.3 组团游客的权益如何维护?
  • 4 旅行社业法律制度介绍
    • 4.1 旅行社业立法概况
    • 4.2 旅行社的设立
    • 4.3 旅行社分支机构
    • 4.4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 4.5 旅行社责任保险
    • 4.6 其他相关制度
    • 4.7 旅行社经营规范与法律责任
  • 5 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介绍
    • 5.1 导游人员的概念与分类
    • 5.2 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
    • 5.3 导游人员计分管理与年审管理
    • 5.4 导游人员的等级
    • 5.5 导游人员的义务及对应的罚则
    • 5.6 导游过程中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
      • 5.6.1 路线或日程的变更/丢失证件或物品/丢失或损坏行李/旅游者伤病、病危或死亡
  • 6 《旅游法》内容解读以及影响分析
    • 6.1 《旅游法》内容解读
    • 6.2 《旅游法》对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的影响
  • 7 我国景区管理涉法条款解读兼案例剖析
    • 7.1 景区概念
      • 7.1.1 “旅游景区”与“风景名胜区”的区别
    • 7.2 旅游法中涉及“景区”的条款解读
      • 7.2.1 第42条
      • 7.2.2 第43条
      • 7.2.3 第44条
      • 7.2.4 第45条
    • 7.3 景区纠纷典型案例剖析
      • 7.3.1 涉游客人身安全案例
      • 7.3.2 涉景区行政管理纠纷案例
      • 7.3.3 涉景区著作权纠纷案例
      • 7.3.4 普陀山实例
  • 8 旅游者出入境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介绍
    • 8.1 护照
    • 8.2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制度
    • 8.3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 8.4 旅行社组织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相关规定
    • 8.5 边境旅游
    • 8.6 外国人签证、居留、旅行的相关规定
      • 8.6.1 签证
      • 8.6.2 居留
      • 8.6.3 旅行
  • 9 饭店业相关法律制度介绍
    • 9.1 我国旅馆业立法概述
    • 9.2 旅馆业经营许可和住宿登记制度
    • 9.3 旅馆的经营义务
    • 9.4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
    • 9.5 星级评定的标准和基本要求
    • 9.6 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
    • 9.7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2009年8月修订)
  • 10 风景名胜区法律制度介绍
    • 10.1 风景名胜区的概念与立法概述
    • 10.2 风景名胜区的设立
    • 10.3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
  • 11 旅游纠纷的防患与化解
    • 11.1 旅游安全事故的种类
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

 1、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

    星级复核是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星级复核分为年度复核和三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年度复核工作由饭店对照星级标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告相应级别星评委,相应级别星评委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评定性复核工作由各级星评委委派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

2、复核结果

对复核结果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星级饭店,相应级别星评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星级的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对于取消星级的饭店,应将其星级证书和星级标志牌收回。

    (1)凡被复核饭店出现以下情况,相应级别星评委应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

    五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420分但高于3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85%但高于75%。

    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320分但高于2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80%但高于70%。

三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220分但高于1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0%但高于60%。

    (2)凡被复核饭店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相应级别星评委应作出“取消星级”的处理意见:

    五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3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5%;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2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0%;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三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1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60%;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二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一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止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被取消星级的饭店,自取消星级之H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各级星评委对星级饭店作出处理的责任划分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执行。全国星评委保留对各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的最终处理权。

    国家旅游局根据《国家级星评监督员管理规则》,派出国家级星评监督员随机抽查年度复核和评定性复核情况,对复核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复核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的现象或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国家旅游局可对星级复核结果予以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