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星级复核及处理制度
星级复核是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星级复核分为年度复核和三年期满的评定性复核。年度复核工作由饭店对照星级标准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告相应级别星评委,相应级别星评委根据自查结果进行抽查。评定性复核工作由各级星评委委派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方式进行。
2、复核结果
对复核结果达不到相应标准的星级饭店,相应级别星评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星级的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对于取消星级的饭店,应将其星级证书和星级标志牌收回。
(1)凡被复核饭店出现以下情况,相应级别星评委应作出“限期整改”的处理意见:
五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420分但高于3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85%但高于75%。
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320分但高于2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80%但高于70%。
三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220分但高于180分,或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0%但高于60%。
(2)凡被复核饭店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相应级别星评委应作出“取消星级”的处理意见:
五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3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5%;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四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2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70%;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三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B“设施设备评分表”得分低于180分;“必备项目检查表”达标,但附录C“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得分率低于60%;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二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业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一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不达标;发生重大事故,或遭遇重大投诉事件并被查实,造成恶劣影响;停止饭店经营业务或停止装修改造一年以上。
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被取消星级的饭店,自取消星级之H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各级星评委对星级饭店作出处理的责任划分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执行。全国星评委保留对各星级饭店复核结果的最终处理权。
国家旅游局根据《国家级星评监督员管理规则》,派出国家级星评监督员随机抽查年度复核和评定性复核情况,对复核工作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复核过程中存在不符合程序的现象或检查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情况,国家旅游局可对星级复核结果予以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