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引论:走进逻辑学
    • 1.1 逻辑学是什么
    • 1.2 逻辑与法律:普罗泰戈拉悖论
    • 1.3 逻辑学的功能和研究范围
    • 1.4 认识“非西方逻辑”
  • 2 论证
    • 2.1 论证的关键概念
    • 2.2 命题、陈述与语句
    • 2.3 经验命题与必然命题
    • 2.4 论证的含义与类型
    • 2.5 论证的功能与要素
    • 2.6 论证与解释
    • 2.7 前提与结论的识别
    • 2.8 论证评价的逻辑标准
    • 2.9 论证评价的论辩标准与修辞标准
  • 3 直言命题逻辑
    • 3.1 什么是直言命题
    • 3.2 文恩图和欧拉图
    • 3.3 对当关系论证
    • 3.4 直言命题运算论证
    • 3.5 三段论概述
    • 3.6 三段论的规则和重构
  • 4 真值函项逻辑
    • 4.1 复合命题论证:否定论证
    • 4.2 复合命题论证:合取论证与析取论证
    • 4.3 复合命题论证:条件论证与二难论证
    • 4.4 真值函项
    • 4.5 真值表的构造
    • 4.6 真值表检验
    • 4.7 形式演绎
    • 4.8 间接证明与简便证明
  • 5 量化逻辑
    • 5.1 论证有效性证明(一)
    • 5.2 论证有效性证明(二)
    • 5.3 归谬法的其他应用
    • 5.4 一般量化理论
  • 6 归纳逻辑
    • 6.1 归纳法与归纳强度
    • 6.2 归纳概括
    • 6.3 因果假设
    • 6.4 数值概率
  • 7 论证评价与谬误
    • 7.1 论证的有效性(一)
    • 7.2 论证的有效性(二)
    • 7.3 论证的进路(一)
    • 7.4 论证的进路(二)
    • 7.5 谬误的定义和分类
    • 7.6 前提谬误
    • 7.7 相干谬误(一)
    • 7.8 相干谬误(二)
    • 7.9 支持谬误
一般量化理论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归谬法 

我们本着从演绎有效性原则即“前提真结论假是不可能的”出发,所给出的量化证明都是归谬法(Reductio ad Asbsurdum),其任务是要导出形式“pp∧¬”的矛盾式。 

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策略首先是列出所有前提的清单,然后再将结论的否定命题添加到前提清单之中,再根据这个命题集推导出矛盾式“pp∧¬”。在包含一元量化的证明中,除了真值函项规则之外,我们还需要添加如下规则: 

  1. 全称例示规则(UI)。

  2. 存在例示规则(EI)。

  3. 量化等值规则(QE)。


一般量化演绎 

涉及到关系和在量词辖域内量词的形式演绎同样需要遵守前述一元量化理论中的规则。可是,在具体进行例示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全称例示和存在例示都必须总是涉及到管辖了这个命题其它部分的量词。 其次,全称例示和存在例示都应当用一个名称来取代且只取代那些落入量词辖域内的变元出现。 

最后,必须注意不要混合使用或用完证明中有帮助的字母。在考虑存在例示时这一点尤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