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西方国家社区工作的起源
一、德国的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
汉堡制源自于西班牙哲学家比维斯的理论,他在16世纪时已注意到各国的贫困问题,并拟定过一套贫民救济方案,汉堡制是其设想的具体化和实际应用。汉堡制是以社区为单位管理济贫事务的制度,因创立于德国的汉堡市而得名。其具体措施是:将全市划分为60个区,每区设1名监督员,负责对该区贫民进行调查和救济。市政府设立一个中央办事机构,联络各社会救济机构协同工作,总理全市的济贫业务。包括为失业者介绍工作,给贫困者提供救济,将贫苦儿童送往工艺学校学习就业技能及语文,把患病而自己无钱诊治者送往医院治疗。同时,规定市民对沿门乞讨者不准任意施舍,以避免把一些乞讨者养成好逸恶劳的懒汉,这样也有助于城市的市容管理。汉堡制实施了13年,收到了积极的成效。
爱尔伯福制是德国爱尔伯福市于1852年开始实施的一项社区救助制度,该制度仿效汉堡制,但有不少改进。该制度将爱尔伯福市按人口数量平均分为564段,每段约300人,其中每段贫民不得超过4人,段为基层组织,每段设一名赈济员,赈济员是志愿工作者,由政府委派地方热心人士担任。赈济员主要负责对贫困家庭的调查,确认贫困后再予以救济,以后每两星期还要进行追踪调查。为防止受助者产生依赖心理,发给的救济款是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每14段为一赈济区,区设一名监察员,领导由14个段联合组成的赈济委员会,定期开会,指导各段的赈济工作。段为中层组织,上面还有负责全市济贫工作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市的济贫所、医院等救济机构,是全市济贫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也定期开会。
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后来都因为城市人口增加,济贫事务增多且日趋复杂而渐渐不再适用。德国政府不得不将建立新的安全机制与保障机制提到重要位置来思考,从而使提供能够适应工业社会需要的各种社会保险制度成为新的政策选择。19世纪80年代,德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建立起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从此,德国的社区工作模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1892年“新汉堡制”问世,“新汉堡制”的特点是废除分段制度,由政府通过社会福利制度统一救助贫困者,社区负责社会福利制度的具体实施,同时发挥民间社会福利组织的作用。
二、英、美的慈善组织协会
慈善组织协会首先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末的英国,是为了协调各类慈善机构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类组织的总称。
英国牧师索理(Reverend Henry Solly)于1868年建议成立一个理事会,以协调政府和民间慈善机构的活动。1869年伦敦成立了“组织慈善救济与抑制行乞会社”,后易名为“慈善 组织舍社”。这一组织引入了德国爱尔伯福制对济贫事务的管理方法,将伦敦全市划分为若干个区,每一个区成立一个分支机构即志愿委员会,主持救济分配工作。志愿委员会特设咨询部,以方便济贫法监护人、各慈善会社以及个别慈善家搜集有关申请救济者的材料,并对申请救济者派“友善访问员”进行调查甄别。这样,就使同时向许多救济机构求助的“职业乞丐”无法浑水摸鱼。随后美国和苏格兰的其他大城市纷纷仿效伦敦的做法,也建立了慈善组织协会。
1877年,美国牧师哥尔亭(Rev.S.Humphrey Gurteen)在美国的布法罗也建立起了一个慈善组织协会。哥尔亭曾对伦敦的慈善组织协会进行过考察。他效仿伦敦慈善组织协会的做法,将贫民划分为“值得救济的贫民”和“不值得救济的贫民”以区别对待。强调对个人和家庭的救济申请进行调查,力求避免慈善机构的救济资源的浪费。对于不值得救济的贫民,哥尔亭主张强迫他们在救济院或习艺所内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促使他们做到自食其力。哥尔亭在理论上还发展了机构间的合作、社区教育、个别化、适当的救济、行乞的抑制、预防性博爱及个人服务等7个概念。哥尔亭创办的慈善组织协会后来也迅速扩展到美国的其他城市。到1892年,美国已建立起12个慈善组织协会。
三、英、美的社区睦邻运动
社区睦邻运动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是由社会工作者组织发起的社区居民自助互助运动,前后持续近50年,是社区工作发展史上极富影响力的运动。
社区睦邻运动的发起人是英国牧师巴涅特(Samuel A.Barnett),他于1884年在东伦敦教 区建立了一个大学社区睦邻服务中心,并命名为“汤恩比馆”(Toynbee Hall)。随后,许多类似的服务机构在英国及其殖民地相继成立,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竞相效仿,美国受这一运动的影响最大,开展得也最为广泛。
美国第一个社区睦邻中心建立于1886年,1889年由J.亚当斯(Jane Addams)和斯塔尔(Ellen Gates Starr)创办的社区睦邻中心——赫尔馆(Hull House), 后来成为美国最著名的社区服务中心,亚当斯则成为美国最为著名的社会工作者。赫尔馆的宗旨是改善和发展社区居民的福利,它与其他社会服务机构的区别在于,它所关注的不是单个的服务项目,而是要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所以,它不仅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还组织一批由律师、艺术家、音乐家、教师、商人、社会工作者等各方面人士所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服务。赫尔馆还举办友谊俱乐部、研讨会、学习班、运动队以及各种业余爱好组,为社区居民学习、娱乐、健身以及发展友谊提供机会。对于比较复杂的个人、家庭或社会问题,赫尔馆还聘用个案社会工作者、心理学家、精神病医生、家政学家和职业顾问为之解决。
第二节 专业化社区社会工作的产生与发展
一、社区社会工作产生的背景
1929—1933年,一场严重的经济危机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厂大量倒闭,工人失业率高达30%~50%,失业工人达3 000多万,几百万小农破产。面对如此庞大的困难群体,民间慈善团体和社区服务组织一筹莫展,无能为力。1933年美国罗斯福政府实施“新政”,“新政”的重大举措之一是1935年8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它改变了过去由社区组织和慈善团体提供救助的传统,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和转移支付,实施养老金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并对残疾、无谋生能力者提供救济。与此同时,政府采用社区组织的服务方式实施公共福利服务,促进了社区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二、社区社会工作的提出过程
1939年,兰尼(Robert Lane)在美国社会工作会议中提出一个报告,使得社区组织的理论和哲学为大家所了解,工作方法也为大家所接受,从此,社区组织(社区社会工作)就与社会个案工作和社会团体工作同列为社会工作的三大方法。
1946年,美国社会工作会议成立社区组织研究协会,对社区组织工作有兴趣者都可以参加。社区组织研究协会的主要贡献在于编辑和出版有关社区组织方面的书目,对各有关团体或机构进行联系。
1952年联合国成立“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以推动社区发展。社区发展的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变迁,改善生活条件,解决社会问题,增进社区福利,包括两个基本的要素:一是由人民自己参加、自己创造,以努力改善其生活水准;二是由政府以技术协助或其他服务,帮助其发挥更有效的自觉、自助、自动、自发与自治。”
此后,“社区工作”(社区社会工作)的名词概念相继出现在英、美等国家的有关书籍上,并且,“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合成一个概念,以“社区组织与发展”、“社区工作”,和“社区计划”等专有名词而出现。
三、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
1955年以后,社区社会工作的发展就进入专业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组织、计划与方案制定的工作人员开始更加明确地视自己为“专业工作者”,他们试图运用既有的知识和社会计划的理论,把自己看成是“社会工程师”,以专家的知识去解决问题,并以果断的策略去影响决策和社会政策。而“社区行动”正是各种方法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后来成为“对贫穷作战”中的一环。在这一时期,许多重要的方案和理论的发展都对社区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