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被害关系
一)被迫被害型犯罪
被害人完全地、不情愿地接受加害行为,所交出的是生命、健康、自由等人身权利。
二)缺席被害型犯罪
犯罪人实施的加害行为通常是在被害人无法控制自身权利时所采取的行为。被害人所交出的主要是财产、信息等方面的权利。
三)交易被害型犯罪
是被害人有机会但没能成功有效地运用判断力而“自愿”向加害人交付某种权利的被害。被害人所遭受侵害的权利,首先是知情权,然后是与其相关的财产等其他权利。
加害行为本身样态
一)强暴力犯罪
指加害人依靠强暴力致使被害人处于绝对劣势而不得不服从加害行为的犯罪
二)偷窃犯罪
指采用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权益的犯罪
三)欺诈犯罪
指通过各种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的手段,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为己谋利的犯罪。
“暴、偷、骗”是所有犯罪的原初形式,因而可称为“元犯罪”。
加害人社会地位
一)优势犯罪
凭借身份优势地位的犯罪
1、权力资源滥用(刑讯逼供罪)
2、财富资源滥用(行贿罪)
3、信息资源滥用(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4、特殊角色身份滥用(医疗事故罪)
5、家庭关系资源滥用(虐待罪)
二)一般犯罪
无身份优势地位的犯罪
犯罪与国家公共权力之间的关系
一)针对国家权力的犯罪
指以国家权力为直接侵害对象,否定国家权力合法性的犯罪
二)误用国家权力的犯罪
指在从事公共管理活动中不当履行国家权力的犯罪
1、滥用国家权力以谋取私利
2、不恰当从事公务活动造成损失
三)违反国家权力的犯罪
指触犯国家法律的禁止性规范,客观上间接否定国家权力的犯罪。
犯罪结果的可控性及其波及范围的大小
一)结果离散型犯罪
指不论犯罪对象的范围怎样具有确定性,但其危害后果的影响范围无法或很难加以控制而波及、蔓延到较大的范围,致使多人遭受侵害的犯罪。
二)结果集中型犯罪
指犯罪危害后果的影响范围比较容易控制在犯罪行为所指向的对象范围内的犯罪。
犯罪所追求的不同资源
一)剥夺性犯罪
指为获得物质资源而犯罪
二)表达性犯罪
指为获得享乐资源而犯罪
三)经济性犯罪
指为获得金钱资源而犯罪
四)政治性犯罪
指为获得政治资源而犯罪
讨论:
侮辱罪与诽谤罪
刑讯逼供罪与强迫交易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
侮辱罪与诽谤罪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讯逼供罪与强迫交易罪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交通肇事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