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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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例
于某经常调戏妇女,流氓成性。2001年8月9日夜晚,于某闯入青年妇女严某家,要求与严某发生性关系,遭到严某的拒绝。于某拔出刀子进行威胁。严某见硬抗不行,便假装同意,并坐在床头,佯装解裤带。于某以为严某屈从,便低头解带脱衣。严某乘于某不备,从枕头底下掏出一把剪刀朝于某腹部猛刺一剪刀,提起裤子往门外跑。于某追了数步,摔倒在严某家的门槛上并死亡。请问:严某的行为是否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以下两种行为不能阻却行为者的刑事责任
1、经被害人同意帮助自杀的行为。
2、经被害人同意推倒幼女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