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案例分析

陈鹏忠

目录

  • 1 马加爵案例
    • 1.1 案件回顾
    • 1.2 刑事案件如何管辖
      • 1.2.1 刑事案件如何管辖(一)
      • 1.2.2 刑事案件如何管辖(二)
    • 1.3 附带民事诉讼
    • 1.4 什么样的人负刑事责任
      • 1.4.1 年龄上
      • 1.4.2 醉酒驾驶
    • 1.5 自首
    • 1.6 强制措施的种类
      • 1.6.1 拘传
      • 1.6.2 取保候审
      • 1.6.3 监视居住
      • 1.6.4 刑事拘留
      • 1.6.5 逮捕
    • 1.7 马加爵公开遗书
    • 1.8 犯罪原因三元论
    • 1.9 挫折攻击理论
    • 1.10 人格成熟理论
    • 1.11 章节测试
  • 2 郑民生案例
    • 2.1 案情回顾
    • 2.2 犯罪的心理学因素
      • 2.2.1 本能因素
      • 2.2.2 人格因素
      • 2.2.3 感情因素
      • 2.2.4 智力因素
      • 2.2.5 能力因素
      • 2.2.6 认知发展因素
      • 2.2.7 社会适应不良因素
      • 2.2.8 精神疾病
    • 2.3 犯罪行为与犯罪动机
      • 2.3.1 概念和类型
      • 2.3.2 犯罪动机的形成阶段
      • 2.3.3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
      • 2.3.4 犯罪行为的形成过程
    • 2.4 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意外事件的概念
    • 2.5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 2.5.1 概念
      • 2.5.2 故意犯罪的过程和阶段
      • 2.5.3 案例分析(一)
      • 2.5.4 案例分析(二)
    • 2.6 传媒的定义及类型
    • 2.7 传媒信息的种类及负面表现
    • 2.8 家庭因素与犯罪
    • 2.9 犯罪预防的概念
    • 2.10 犯罪预防的分类
    • 2.11 章节测试
  • 3 刻骨的“爱”案例
    • 3.1 什么是被害人?
    • 3.2 被害人的特征有哪些?
    • 3.3 传统文化与犯罪有关系吗?
    • 3.4 “恶逆变”是怎么回事?
    • 3.5 被害人有哪些类型?
    • 3.6 加害与被害的基本互动模式有哪些?
    • 3.7 如何预防被害?
    • 3.8 章节测试
  • 4 夜幕下的罪恶案件
    • 4.1 刑法学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
    • 4.2 不良行为与严重不良行为
    • 4.3 犯罪暗数、犯罪相对数与犯罪指数
    • 4.4 犯罪的分类(一)
    • 4.5 犯罪的分类(二)
    • 4.6 犯罪的分类(三)
    • 4.7 章节测试
  • 5 如何解释犯罪
    • 5.1 宏观的社会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 5.1.1 经济因素与犯罪
      • 5.1.2 文化因素与犯罪--文化的概念和特点
      • 5.1.3 文化因素与犯罪--传统文化的弊端
      • 5.1.4 文化因素与犯罪--西方文化的弊端、传媒工具与犯罪
    • 5.2 微观的社会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 5.2.1 家庭概述
      • 5.2.2 家庭结构缺陷与犯罪
      • 5.2.3 家庭的薄弱环节与犯罪
      • 5.2.4 家庭暴力与犯罪
      • 5.2.5 学校教育与犯罪
      • 5.2.6 个人心理因素--本能因素与人格因素
      • 5.2.7 个人心理因素--感情因素、智力因素、能力因素
      • 5.2.8 个人心理因素--认知发展因素、社会适应不良因素、精神疾病
  • 6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 6.1 引言
    • 6.2 正当防卫的概念与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
    • 6.3 正当防卫成立的时间条件
    • 6.4 正当防卫成立的对象条件
    • 6.5 正当防卫成立的主观条件、限度条件和非正当防卫
    • 6.6 防卫过当和特别防卫权
    • 6.7 紧急避险的概念与紧急避险成立的起因条件
    • 6.8 紧急避险的成立的其它条件
    • 6.9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异同
    • 6.10 案例分析
    • 6.11 章节测试
    • 6.12 课程总结梳理
  • 7 拓展作业
    • 7.1 案例分析题
被害人的特征有哪些?


被害性——首要特征

指犯罪过程中与犯罪发生有联系的各种条件中属于被害人方面条件的总和。

1.被害的诱发性

指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以及个人被害的引发性特征。表现为被害人在被害之前曾有刺激性、疏忽性、挑衅性、被迫顺从性等特征。

  • 刺激性特征主要表现为被害人本身存在并显露出引起加害人注意,诱发其加害行为的特点。

  • 疏忽性特征主要表现为被害人缺乏防范意识,易予加害人以可乘之机。

  • 被迫顺从性特征是指被害人因陷于某种困境而被迫顺从加害人侵害的特点。

  •  挑衅性特征主要表现为被害人首先殴打、侮辱、诽谤、虐待、非难或表示要伤害对方因而招致被害。 




2.被害的易感性

是指被害人自身在心理和行为方面所具有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易被犯罪人引入被害境遇从而使自己成为犯罪侵害对象的因素。

该特征既可表现为被害人贪图某种期望的实现;也可表现为被害人的轻信。

 

被害人盲点症:       

指被害人因某种迫切的需要和急切的欲望而产生的注意狭窄、判断减弱、理智丧失,对自己所处的危险或所要冒的风险视而不见的症状。

3.被害的受容性

是指被害人在心理和气质上对于自身被害角色的认同和容忍。被害性按其强度的大小可分为三种:

状态的被害性

这种被害性是由被害人的自然特性、稳定的个人素质、正常活动以及意外境遇等因素构成的被害条件。

过失的被害性

这种被害性是由被害人的一定过失行为所构成的、容易受害的条件。

主动的被害性

这种被害性是由被害人先行的攻击行为或主动要求所构成的被害条件。

 

一个人被害性的大小可从三个方面去评价

被害因素的数量

被害因素的强度

一定境遇中被害因素的内容


二)互动性

是指在一定的被害情境中,被害的发生过程总是伴随着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外显的社会性交互作用过程,被害正是这种交互作用的产物。

 

三)可责性

是指被害人因自身的某些原因促使了被害的发生,从而对被害负有一定的伦理或法律责任并应受到一定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