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操作流程(适用于基础卫生院)
本视频非原创,特此说明。
在B2B交易模式中,包括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由政府机构或第三方集中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后统一发布招标公告,由医药生产企业通过投标实现双方商务交易的过程。其程序主要包括:项目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管理四个环节。主要由企业自行组织与管理完成。适用于线上与线下。
互联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表现形式
(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即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由政府机构主管并组织实施。采购内容主要是已进入采购目录的药品等医疗机构运行产品及相关耗材。在该招标采购中只确定供应商,不确定具体采购数量。
(2)医药企业集中招标采购:
即医药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采用的交易模式,由企业自身组织实施。采购内容只要法规范围内不受限制。在该招标采购中可以只确定供应商,不确定具体采购数量,也可以两者同时确定。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为旗下各门店采购药品,制药企业原料药采购等。
两者间并无法律上的本质区别,只因其实现的平台不同,后者需要更严格的法律要求。
政策背景: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主要指数家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和共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药品招标采购;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医疗机构作为招标采购的行为主体,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医疗机构药品采购;
集中招标采购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药品招标采购的形式为医疗机构自身组织的招标和多个医疗机构集中招标;
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集中招标采购一般应实行公开招标,不宜实行公开招标的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进行。
●公开原则,要求招标活动具有较高的进明度,信息要公开,开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定标结果等都要公开。
●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和授标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分别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
●公正原则,要末对所有合格投标人一视同仁.不歧视任何合格的投标人。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遵循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
(2)坚持质量第一,严格对购入药品质量的控制,依照质量价格比优化的原则确定中标药品;
(3)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抵制购销活动中的不正之风;
(4)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采购形式和采购范围,确保临床用药。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一般工作程序:
第一,医疗机构依据临床需要和减轻患者药品费用负担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编制本期拟集中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和数量计划,经单位药事管理机构集体审核后提交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指医疗机构联合组织的招标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
第二,药品招标采购经办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
第三,同品种药品集中招标一年最多不超过2次。
采购过程及其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
(1)建立集中招标采购管理组织,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择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或联合组建经办机构,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根据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编制本单位采购计划,提交上年度药品采购历史资料;
(4)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编制或确定招标文件。
2.招标阶段
(1)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召开标前会,受理并书面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
(2)进行资格预审,受理投标文件;
(3)公开开标。
3.评标阶段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对投标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品种,编制书面评标报告;
(3)招标人确认中标品种,确定采购计划,编制药品购销合同;
(4)发布中标通知书;
(5)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6)中标药品价格备案,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公布临时零售价;
(7)公示评标、定标结果。
互联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招标与投标完全在线上完成,便是互联网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即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收集并发布招标方详细采购信息,由供应方主动提供应标信息(即投标方)并最终获得供应商身份供应药品的交易模式。
两种表现形式:
(1)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2)医药企业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