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学

杜勤/张峣/李闯豪/邢培泉/段帷帷/余贺伟/樊松娟

目录

  • 1 第一单元  知识产权法绪论
    • 1.1 第一节第1-4课 感性认知知识产权
    • 1.2 第二节 第5课时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
    • 1.3 第二节 第6课时  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 1.4 第二节 第7课时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 1.5 第二节 第8课时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 2 第二单元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 2.1 第一课时    著作权概述
  • 3 第三单元  著作权的客体
    • 3.1 第一课时  著作权客体概念、特征、范围
    • 3.2 第二课时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及客体的排除领域
  • 4 第四单元  著作权的内容和权利取得
    • 4.1 第一课时  著作权的内容概述、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 4.2 第二课时 著作财产权和权利取得
  • 5 第五单元  著作权的主体
    • 5.1 第一课时  著作权主体概述
    • 5.2 第二课时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 6 第六单元  邻接权
    • 6.1 第一课时  邻接权概述及表演者权利义务
    • 6.2 第二课时  录音制作者、广播组织及出版社的权利义务
  • 7 第七单元  著作权的限制
    • 7.1 第一课时  著作权的限制概述及合理使用
    • 7.2 第二课时  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 8 第八单元 著作权利用
    • 8.1 第一课时  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使用
  • 9 第九单元 著作权侵权法律责任
    • 9.1 第一课时 著作权侵权行为及责任
  • 10 第十单元  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 10.1 第一课时  专利及专利权的涵义
  • 11 第十一单元  专利权的客体
    • 11.1 第一课时  发明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 11.2 第二课时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12 第十二单元  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 12.1 第一课时  发明、实用新型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
    • 12.2 第二课时 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实质条件
  • 13 第十三单元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 13.1 第一课时  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 14 第十四单元  专利权的取得
    • 14.1 第一课时  专利申请的四项原则
    • 14.2 第二课时  专利审查制度
  • 15 第十五单元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 15.1 第一课时  专利的复审、无效宣告、保护期限及终止
  • 16 第十六单元  专利权内容
    • 16.1 第一课时  专利权的属性及各项权利内容
    • 16.2 第二课时  专利权的利用
  • 17 第十七单元  专利权的限制
    • 17.1 第一课时  推广应用、强制许可及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
  • 18 第十八单元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
    • 18.1 第一课时  商标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 18.2 第二课时  功能商标、驰名商标及商标法调整对象
  • 19 第十九单元  商标权的取得和终止
    • 19.1 第一课时  商标取得的方式和商标注册原则
    • 19.2 第二课时  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续展及终止
  • 20 第二十单元  商标权的保护
    • 20.1 第一课时  商标权保护范围及侵犯商标权行为
    • 20.2 第二课时  商标侵权救济
  • 21 第二十一单元  驰名商标的保护
    • 21.1 第一课时  驰名商标的概念及认定
  • 22 新建课程目录
第二课时  专利审查制度

第十四章    专利权的取得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理解专利申请的书面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原则,了解在我国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审查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1.单一性原则

2.先申请原则和先发明原则

3.优先权原则

4.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本章主要阅读文献资料:

1.王锋:《知识产权法》,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7月版。

2.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10月版。

3.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5月版。

4.冯晓青:《知识产权法哲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二、专利审查制度

(一)审查的分类

从世界范围看,专利审查主要有两种制度,即不审查制和审查制。不审查制是只对专利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对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制则既做形式审查也做实质审查。由于不审查制只对申请材料作以审查,而不审查发明创造可专利性的实质性要件,因此目前世界上绝大数国家对发明专利实行审查制,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行不审查制。

(二)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当发明专利申请被受理之后,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明确申请日,给予申请号。然后专利局对该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文件撰写是否合格、文件种类是否齐全、份数是否足够、申请案是否违法法律、申请案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等。若申请案不满足上述要求,专利局将要求申请人予以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被驳回。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自申请日起第18个月后被公之于众。公开后的申请案,任何人都可以查阅到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的全部申请文件。在申请案被公开后至申请日起3年内的任何时间,申请人都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专利局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通知申请人修改,修改后仍不符合的将被驳回。修改后符合要求,或经实质审查后即为符合要求的,将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而对于被专利局驳回的情况,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

专利局在受理申请案后便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的内容和程序与发明专利的初审内容和程序大致相同。专利局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案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即受理申请→初步审查→授权公告,其中每一流程中的工作内容与发明专利审批相同,只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权公告的文件没有经过实质审查。







思考:

1.什么是单一性原则?

2.先发明原则的缺点是什么?

3.什么是先申请原则?

4.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是什么?

5.什么是国内优先权和国外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