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魅力

张千帆

目录

  • 1 宪法是什么
    • 1.1 宪法能为你做什么
    • 1.2 法律是什么
    • 1.3 宪政的理论基础
  • 2 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 2.1 近代宪法的起源
    • 2.2 宪法的基本价值与原则
    • 2.3 宪法的基本特征
  • 3 宪法学是什么
    • 3.1 三种宪法学
    • 3.2 宪法学的方法论
    • 3.3 怀疑主义与宪政
  • 4 世界宪政发展概况
    • 4.1 美国宪政
    • 4.2 欧洲宪政
    • 4.3 发展中国家的宪政
  • 5 改良时代的中国宪政
    • 5.1 预备立宪
    • 5.2 尝试立宪
    • 5.3 改良立宪失败的根源
  • 6 司法审查制度
    • 6.1 为什么需要司法审查
    • 6.2 司法审查制度的现状
    • 6.3 司法审查与民主
  • 7 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基本理论
    • 7.1 央地关系的基本模式
    • 7.2 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
    • 7.3 走向央地关系的法治化
  • 8 央地分权的宪法边界
    • 8.1 联邦制的央地分权
    • 8.2 单一制的央地分权
  • 9 立法权
    • 9.1 立法权的定位与发展
    • 9.2 议会职权
    • 9.3 中国立法机构
  • 10 司法权
    • 10.1 司法权的特殊定位
    • 10.2 司法权的基本结构
    • 10.3 中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与路径
  • 11 政党制度
    • 11.1 政党的性质与功能
    • 11.2 政党的宪法地位与义务
    • 11.3 政党的财政资助与大众媒介
  • 12 宪法与选举
    • 12.1 民主选举的基本原则
    • 12.2 自由选举原则
    • 12.3 平等选举原则
  • 13 基本权利理论
    • 13.1 权利的属性
    • 13.2 权利的边界
    • 13.3 法律平等保护
  • 14 法律正当程序
    • 14.1 生命权
    • 14.2 自由权
    • 14.3 财产权
  • 15 言论自由
    • 15.1 言论自由的性质
    • 15.2 言论自由的边界
  • 16 宗教信仰自由
    • 16.1 政教分离
    • 16.2 宗教活动自由
    • 16.3 宗教自由的法律边界
尝试立宪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注: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

政治制度:

仿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盖当时的参议院为抑制袁世凯的野心,乃将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总统制改为内阁制使袁世凯成为虚位总统。

总纲以简洁的文字,将国家的要素作原则性的规定。

人民权利义务的保障已有详尽的规定,并设有法律保留条款。

大总统副总统的选举:仍沿《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精神由参议院选举。

司法已有独立审判规定,符合三权分立原则:《约法》规定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织。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10月31日完成,共11章113条。因在北京天坛起草而得名,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同时,也体现了国民党通过制宪限制袁世凯权力的意图。如肯定了责任内阁制;规定国会对总统行使重大权力的牵制权;限制总统任期等。这些规定使袁世凯解散国会,使“天坛宪草”遂成废纸。

《中华民国宪法》

1946年12月25日由国民大会通过,1947年12月25日施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是经过国民党、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共同协商制定的中国历史上第一最完备的民主宪法。这部宪法曾被当时学者胡适誉为“最民主的宪法,可以与欧美任何一部民主宪法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