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语言
英文名称:Audio-visual language
语言是人类传递信息、交流思想、表达情感的工具或媒介符号。影视艺术的生产与传播活动中是否也有其自身的语言呢?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影视艺术的生产与传播活动。艾布拉姆斯在著作《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中提出文学批评的四要素:世界、艺术家、艺术作品、读者。这四个要素在文学活动中形成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系统。客观世界投射到艺术家的大脑中,经其“本质力量对象化”为艺术作品,而艺术作品经过读者的大脑后,反映出一个主观的世界。人类的文学活动实质上是物质与意识之间相互转换的过程。实际上任何艺术活动都可以概括为这四个要素相互根据渗透、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系统。
要完成一部影视作品,仅仅有编剧创作的文学剧本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一系列影视艺术工作者,先运用视听思维把文字语言所写的文学剧本转换成具有直观的、视听感知的分镜头剧本,再借助演员表演和摄影机拍摄等手段把分镜头剧本转换为影像素材,最后通过剪辑形成完整的影视作品。如果把从文学剧本转换成影视作品比喻成从汉语翻译成英语,那么如同要完成翻译必须先掌握英语这门语言一样,要完成影视作品的转换,必须先掌握影视所特有的语言,即影视视听语言。
影视视听语言中的“语言”一说其实是对影视艺术的技术表现方式的功能性比喻,它是指影像在传达和交流信息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媒介、方式和手段。这是一种建立在人类视听感知特性基础上,同时运用画面和声音进行交流与传播的语言。从传播学的角度上讲,它是一种符号编码系统;从艺术上讲,它是一种艺术表现方式;从文化上讲,它是一种视听思维方式。
视听语言包括狭义的视听语言和广义的视听语言。
所谓狭义,就是镜头与镜头之间的组合;所谓广义,还要包含了镜头里表现的内容--人物、行为、环境甚至是对白,即电影的剧作结构,又称蒙太奇思维。在广义的意义上讲,所有的影视作品都是由视听语言所书写而成的文章,只不过这文章不再仅仅存在于白纸之上罢了。
完整概念
1、是一种思维方式,作为电影反映生活的艺术方法之一;形象思维的方法;(文字、对白、旁白等形式不能摆脱的问题);
2、作为电影的基本结构手段、叙事方式、镜头、分镜头、场面段落的安排和组合;
3、作为电影剪辑的集体技巧和方法:电影视听语言课主要研究--思维方法;创作方法;基本语言;(镜头内部运动、镜头分切、镜头组合、声画关系)。
克里斯丁•麦茨依据索绪尔的语言概念考察电影语言,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的四大差异:
第一,电影语言不是一种交流手段,银幕和和观众之间不存在双向交流,因此电影是一种表意系统。
第二,电影语言与天然语言的内部组织不同。天然语言中字词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意指性联系是任何的和约定俗成的,而电影中影像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意指性联系却是以“类似性原则”为基础的。
第三,天然语言的双层分节结构使它的字词、语素、音素等层次中成分具有“离散性”,而且基本离散单元可以确定,而电影语言中找不到这类基本的离散性单元成分。
第四,电影的基本单元不是离散性的,而是连续性的,这将使电影表达面的分层切分无法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