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项目
一.团体赛: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混合团体。
团体比赛常用的两种方式:
1.三场制
1.1 每队2至4人参加比赛。两名单打,一对双打,共进行三场比赛。
1.2 比赛场序为:单,双,单;或单,单,双。
1.3 采用三场两胜制,亦可赛完三场后以获胜场数多者为胜队。
2.五场制
2.1 每队4至9人参加比赛,三名单打,两队双打,混合团体赛为两名单打,三队双打可由单打运动员兼),共进行五场比赛。
2.2 比赛场序为:单,单,双,双,单,单,单,单,双,双或单,双,单,双,单。
2.3 混合团体比赛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2.4 裁判长根据运动员兼项情况可调整场序。
2.5 采用五场三胜制,亦可赛完五场后以获胜场数多者为胜队。
在一次团体赛中,一名运动员不得在同一项目出场两次。
二.单项比赛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比赛方法
一般采用单淘汰赛和单循环赛两种。有时也可以综合这两种比赛方法的
优点,采用阶段赛的方法,即:第一阶段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
一、单循环赛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对,队)之间轮流比赛一次,为单循环赛循环赛。由于参加运动员(对,队)之间比赛的机会多,有利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能更为合理地赛出名次。但循环赛场数多,比赛时间长,使用场地数量也多,因此循环赛的人数(对,队)不宜过多。在人数(对,队)过多时,可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采用分组循环赛时,一般以4至6人(对,队)分为一组比较适宜。
(一)轮数和场数
在循环赛中,每一运动员(对,队)出场比赛一次,称为“一轮”。当人(对,队)数为偶数时,轮数=人(对,队)数-1;人(对,队)数为奇数时,轮数=人(对,队)数。场数={人(对,队)数*[人(对,队)数-1]}/2
(二)顺序的确定
单循环赛常采用“1号位固定逆时针轮转法”。如果一组中有同单位的运动员(对,队),应首先进行比赛。逆时针轮转法是1号位置固定不动,其他位置每轮逆时针方向轮转一个位置,即可排出下一轮比赛顺序。
例:6人(对,队)参加比赛的轮转法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1——6 1——5 1——4 1——3 1——2
2——5 6——4 5——3 4——2 3——6
3——4 2——3 6——2 5——6 4——5
1 | 2 | 3 | 4 | 5 | 6 | 胜 次 | 净 次 | 名 次 | ||
A | B | C | D | E | F | |||||
1 | A | |||||||||
2 | B | |||||||||
3 | C | |||||||||
4 | D | |||||||||
5 | E | |||||||||
6 | F | |||||||||
当人(对,队)数为奇数时,用“0”补成偶数,然后按逆时针轮转排出各轮比赛顺序。其中遇到“0”者为轮空。
例:5人(对,队)参加比赛的轮转法
第一轮 第二轮 第三轮 第四轮 第五轮
1——0 1——5 1——4 1——3 1——2
2——5 0——4 5——3 4——2 3——0
3——4 2——3 0——2 5——0 4——5
(三)决定名次的方法
1、按获胜场数定名次。
2、两名(对)运动员获胜场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3、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获胜场数相等,则按在该组比赛的净胜局数定名次。
4、计算净胜局数后,如还剩两名(对)运动员净胜局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5、计算净胜局数后,还剩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净胜局数相等,则按在该组比赛的净胜分数定名次。
6、计算净胜分数后,还剩两名(对)运动员净胜分数相等,则两者间比赛的胜者名次列前。
7、如还有三名(对)或三名(对)以上运动员净胜分数相等,则以抽签定名次。
8、团体赛按以上办法,依胜次,净胜场数,净胜局数,净胜分数顺序计算成绩,乃至抽签定名次。
注: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增加以下两条规定:
1、如果因伤,病或其它不可避免的原因使运动员(对)无法完成全部场次的比赛,确定名次时,其所有成绩不予计算。
2、如果运动员因伤退出比赛,按退出前的实际成绩给予相关奖励。
3、分组循环赛与种子的分布在参加人(对,队)数较多的情况下,为了不过多增加比赛的场数和延长比赛的日期,又能排定各队的名次,常采用分组循环赛的办法。组数确定后,可用抽签的方法进行分组,也可采用“蛇形排列方法”进行分组。如以团体赛16个队分成四组为例,则按下表分组:
第一组 1,8,9,16
第二组 2,7,10,15
第三组 3,6,11,14
第四组 4,5,12,13
上表中的数字是各队的顺序号,它是按照各队实力强弱排列的。也就是说,数字越小,实力越强。用抽签方法进行分组时,如仍以上述16个队为例,则须先确定4个或8个种子。把种子顺序排列出来,然后按上述“蛇形排列方法”或“抽签方法”进行分组。最后非种子队用抽签方法抽进各组。
二、单淘汰赛
单淘汰赛由于比赛一轮淘汰1/2的运动员(对,队),可使比赛的场数相对减少,所以在时间短,场地少的情况下,采用单淘汰赛能接受较多的运动员(对,队)参加比赛,并可使比赛逐步走向高潮,一轮比一轮紧张激烈。按体育竞赛的特点来说,淘汰赛是一种比较好的比赛方法。但由于负一场就被淘汰,所以大部分运动员或队(特别是实力比较弱的)参加比赛的机会较少,所产生的名次也不尽合理。
(一)轮数和场数
单淘汰赛的轮数等于或大于最接近运动员人(对,队)数的2的乘方数,是2的几次方即为几轮。
场数=人(对,队)数-1 + 附加赛场数
(二)轮空位置的分布
当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为4,8,16,32,64,128或较大的2的乘方数时,他们应按比赛顺序或双相遇进行比赛。当参加比赛的人(对,队)数不是2的乘方数时,每一轮应有轮空。轮空数等于下一个较大的2的乘方数减去比赛的人(对,队)数的差。轮空数为双数时,应平均分布在淘汰表的不同的1/2区,1/4区,1/8区,1/16区(种子位置和轮空位置见附表)。如轮空位置为单数时,则上半区比下半区都一个轮空。
例:9个单位参加比赛,轮空数为16– 9 = 7;3个轮空在下半区,4个轮空在上半区。这样,第一轮只有一场比赛。
5人(对,对)比赛,2个轮空在上半区,1个轮空在下半区。
6人(对,对)比赛,1个轮空在上半区,1个轮空在下半区。轮空数上半区比下半区多一个。
7人(对,对)比赛,1个轮空在上半区。
8人(对,对)比赛,没有轮空。
9人(对,对)比赛,4个轮空在上半区,3个轮空在下半区。
10人(对,对)比赛,3个轮空在上半区,3个轮空在下半区。
11人(对,对)比赛,3个轮空在上半区,2个轮空在下半区。
12人(对,对)比赛,2个轮空在上半区,2个轮空在下半区。
13人(对,对)比赛,2个轮空在上半区,1个轮空在下半区。
14人(对,对)比赛,1个轮空在上半区,1个轮空在下半区。
15人(对,对)比赛,1个轮空在上半区。更多的人(对,队)数,以此类推。
多于64人(对,队)时,轮空位置平均分布在16个不同的1/16区。其他情况时,轮空位置平均分布在8个不同的1/8区。
三、抽签办法
(一)种子数
72或72以上人(对,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16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16区32或32以上人(对,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8个种子分布字各个1/8区。16或16以上人(对,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4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4区。少于16人(对,队)参加的比赛,最多设2个种子分布在各个1/2区。种子采用抽签办法进位。
(二)种子的抽签
任何公开比赛都要执行“种子”均匀分布的原则。
1、只有两个种子时,第一号在1号位,第二号在最后的号位。
2、4个种子时,第一号和第二号按上述办法定位,第三号和第四号用抽签办法分别进入第二个1/4区的顶部和第三个1/4区的底部。
3、8个种子时,第一,二,三和四号按上述办法定位,其他种子用抽签分别进入还没有抽进种子的各个1/8区内。抽进上半区,应在第二,第四个1/8区的顶部;抽进下半区的,应在第五,第七个1/8区的底部。
4、同一队的两个种子选手,应抽进不同的1/2区。同一队的三个或四个种子,应抽进不同的1/4区。同一队的五个至八个种子,应抽进不同的1/8区。
(三)同队运动员的抽签
同属一个队的运动员,应按均匀分布的原则,用以下办法依次抽进1/2,1/4,1/8……:
1、 第一,二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2区。
2、第三,四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4区。
3、第五至八号选手,分别进入余下的1/8区。
4、 同一队第九号以后的选手进入剩下的任意1/16区。
(四)应根据种子顺序调整协会报名的技术顺序,并根据调整后的技术顺序进行抽签。任何级别的比赛都要遵照这些规定执行。以17人(对)参加比赛为例:比赛中第一轮上半区轮空位置为1号至8抱,下半区轮空位置应为11号至17号。第一,二号种子分别定位在16号,17号位,第三,四号种子用抽签分别进入5号和13号位。以33人(对)参加比赛为例:第一,二号种子分别定位在1号,33号位。第三,四号种子用抽签分别进入9号和25号位。第五,六,七,八号种子用抽签分别进入5号,13号,21号,29号位。
* 对3.2.4和3.3国际羽联批准的比赛规定如下:
1,同一会员协会的第一,二号选手,分别进入不同的1/2区。
2,如可能,一个会员协会的选手不应在第一轮相遇。
四、附加赛
单淘汰赛只能产生第一,二名,如果比赛需要排出第一,二名以后的若干名次,需要另外再增加几场比赛,增加的这几场比赛称为附加赛。
五、预赛
遇到一个单项的参赛运动员超过正赛规定人(对,队)数时,建议竞赛组织者在竞赛委员会或裁判长监督在进行预赛。
5.1 未直接参加正赛的运动员,将参加竞赛组织者安排的只在进入正赛规定位置的预赛。
5.2 建议在正式比赛的抽签位置中,每8个位置最多只能安排一个预赛出线的运动员。
5.3 在正赛中为预赛出线选手预留的位置应抽签确定,正赛抽签应于预赛开始前进行并公布。
5.4 排名及技术水平作为直接进入正赛的依据。
5.5 预赛也应进行种子确定和抽签。
5.6 预赛开始前如正赛中出现一个空位,应从参加预赛且排名列前的选手(对)递补进入这一位置。如果有一个以上空位则将递补选手抽签进位。
5.7 预赛开始前出现预赛抽签不平衡,裁判长有权对其进行重新抽签。
5.8 预赛开始后如有运动员(对)从正赛退出,可挑选在预赛中未输过的选手递补。必要时可停止一场正在进行的比赛。
确定“种子”原则
1.“种子”是根据排名和技术水平确定的,应是本项目当时最好的选手。技术水平主要看运动员在各级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如世界锦标赛,洲比赛或大型国际比赛的成绩,以及全国比赛的成绩和其他比赛的成绩等。考虑比赛成绩时,要以最近的比赛和所参加的高级大型比赛的成绩为主,远的服从近的,低的服从高的。在双打比赛中确定“种子”时,除依据上述原则外,还可参考单打比赛或其中一人的双打成绩。举办比赛的有关委员会可对确定“种子”的原则作补充规定。
2.国际羽联对运动员排名和“种子”确定另有规定。
3.中国羽协对运动员排名另有规定。
报名顺序
参加单位应根据排名和技术水平排列运动员的报名顺序。必要时,竞委会有权调整报名顺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