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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医诊断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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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断应遵循的原则——医生要从纷纭复杂的病情中,抓住疾病的本质,对病、证作出正确的诊断,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整体审察、诊法合参、病证结合三点。
整体审查
疾病中存在广泛的整体影响:
(1)局部病变可以影响到全身,全身病变也可反映于某些局部;
(2)外部有病可以内传人里,内脏有病也可以反映于外;
(3)精神刺激可以影响脏腑功能,脏腑有病可以造成精神活动的异常;
(4)气机的病变可以造成形体的改变,形体损伤必然会影响气机功能;
(5)脏腑有病往往有气血阴阳的偏颇失衡,气血阴阳的盈亏必然会出现脏腑的病变;
(6)机体病变受到时令气候等方面的影响,周围环境的改变超过机体的适应范围,则可导致疾病,等等。
“整体审察”的要求:
(1)要全面了解局部与全身的病情表现;
(2)要了解病史、体质、精神情绪、家庭、时令气候、周围环境等对病情有无影响;
(3)要从整体上对病情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认识病变的前后因果关系、演变发展趋势等。
诊法合参
“诊法合参”——指四诊并重,诸法参用,综合收集病情资料。
为什么说“诊法合参”是中医诊断的原则?《素问》所谓“能合色脉,可以万全”,《医门法律》所谓“望闻问切,医之不可缺一”,《四诊抉微》所谓“然诊有四,在昔神圣相传,莫不并重”,均是强调诊法应当合参而不可偏执。
中医强调四诊并用或并重的理由:
(1)因为望、闻、问、切四诊,是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诊察病情,方法各异,不能互相取代,各诊所收集的资料均对诊断有益;
(2)临床上的病情资料,有时并不完全一致,甚至会出现矛盾,若单凭某诊就有可能导致误诊,故前人有所谓“舍症从脉”、“舍脉从症”、“舍舌从症”、“舍脉从舌”等说法,就是说,只有综合四诊资料,全面分析,才能得出正确的诊断;
(3)临床时实际上是四诊参合运用而难以截然分开,并不一定按望、闻、问、切或问、望、闻、切固定的诊法顺序进行,而常常是交叉进行。
病证结合
病与证的概念不相同——在中医学中,“病”与“证”是密切相关的不同概念。中医诊断既要辨病。又要辨证。
辨病的意义——有利于从全过程、特征性上认识疾病的本质,病为全过程的基本矛盾。
辨证的意义——有利于认识疾病当前阶段证候的病位与性质,证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
中医诊断强调要病、证结合的理由:
(1)病与证都是对疾病本质的认识,但病、证反映的侧重面有所不同,两者不能互相取代。
(2)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是既重视疾病的基本矛盾,又抓住当前的主要矛盾。
(3)临床诊断时,在辨病基础上辨证有利于缩小辨证范围,先辨证后辨病则有助于对疾病全过程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