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 1.1 狱政管理认知
    • 1.2 狱政管理任务分析
    • 1.3 狱政管理理念确立
  • 2 收监管理实务
    • 2.1 收监基本知识
    • 2.2 收监程序和基本要求
  • 3 刑罚执行变更管理实务
    • 3.1 减刑
    • 3.2 假释事务处理
    • 3.3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变更事务处理
    • 3.4 暂予监外执行事务处理
    • 3.5 申诉、控告、检举及漏罪、又犯罪处理
  • 4 刑罚执行终结管理实务
    • 4.1 罪犯死亡处理
    • 4.2 释放事务
  • 5 分类管理实务
    • 5.1 分类管理基本知识
    • 5.2 分级处遇基本程序及要求
  • 6 生活卫生管理实务
    • 6.1 生活管理事务
    • 6.2 卫生管理事务
  • 7 会见、通信管理实务
    • 7.1 会见管理事务
    • 7.2 通信管理事务
  • 8 现场管理实务
    • 8.1 生活现场管理事务
    • 8.2 劳动现场管理事务
    • 8.3 学习现场管理事务
  • 9 考核与奖惩管理实务
    • 9.1 考核实施
    • 9.2 奖惩实施
  • 10 狱政信息管理实务
    • 10.1 狱政信息管理和使用
    • 10.2 罪犯档案管理
  • 11 未成年犯和女犯管理实务
    • 11.1 未成年犯管理事务
    • 11.2 女犯管理
  • 12 安全警戒实务
    • 12.1 狱内警戒
    • 12.2 武装警戒
    • 12.3 社区联防
  • 13 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置实务
    • 13.1 安全检查
    • 13.2 对危险分子的控制
    • 13.3 应急处置
  • 14 狱政设施装备管理实务
    • 14.1 狱政设施管理
    • 14.2 警用装备管理
    • 14.3 安全技术装备使用
未成年犯管理事务

(一)未成年犯的范围   

 一、监狱学意义上,强调:   

 1、必须是已决刑事罪犯中的未成年犯——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犯(14~18周岁)。这里要注意区别于未决犯。   

 2、必须是交付时(或收监时)还是未成年犯。强调收监时必须未成年。若成年则不收监。   

 3、必须是服刑中也未满18周岁罪犯。

 4、必须是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第一区别于在看守所、社区服刑的未成年犯。

  第二区别于服刑中而成年的原未成年犯。因余刑不满两年而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已满18周岁罪犯,不属这里所讲的未成年犯。

二、未成年犯特点:生理     心理    行为


(二)未成年犯的特点  

1、生理方面:   具有青春发育期特征,即身高体重激增、性征日趋明显、新陈代谢旺盛  

2、心理方面:  

(1)独立意识强烈,但认知能力较差  

(2)自尊意识较强,但辩控能力较差  

(3)需要增加与满足不足反差较强

 3、行为方面

◆情感波动性;

◆行为反复性;

◆行为模仿性;

◆群体纠合性;

◆思想可塑性强。

强调:认识这些特点,目的是使民警在处理未成年犯有关问题时,不要简单,盲目处理,而应理智地采取有效对策。 


(三)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则

 1、教育改造为主,轻微劳动为辅     半天学习,半天劳动;     教育改造是主要手段;     劳动改造是辅助手段;

(1)属于习艺性劳动,以学习,掌握技能为主。

(2)未满16周岁的,不参加劳动。

2、依法监管与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

“三象”---象父母、象医生、象老师

“六字”---教育、感化、挽救 

3、管理方法与未成年犯身心特点相适应 

(一)收监 在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办理。环境相对宽松,不渲染武力。


(二)安全警戒 监管警戒上无武警警戒,由管教民警承担警戒任务 。

(三)日常行政管理。

◆管理人员数量上比例较高;

◆日常称谓上叫“学员”;

◆生活卫生上优待;

◆社会帮教活动更多。

◆会见、通信范围较宽;

◆考核奖惩严格,但奖励为主,惩罚为辅,惩罚力度也比较弱。


(四)其他权益保障

1、受教育权益;

2、劳动权益;

3、诉讼权益 

(一)基本态度要求

1、关心、爱护、帮助。管理警察要更多地从关心、爱护、帮助的角度去管理教育未成年犯。

2、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特别讲究方式方法,循循善诱,提高管理教育效果。


(二)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文明管理;直接管理。 

【小结】

重点把握与成年男犯管理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