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序言
    • 1.1 狱政管理认知
    • 1.2 狱政管理任务分析
    • 1.3 狱政管理理念确立
  • 2 收监管理实务
    • 2.1 收监基本知识
    • 2.2 收监程序和基本要求
  • 3 刑罚执行变更管理实务
    • 3.1 减刑
    • 3.2 假释事务处理
    • 3.3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变更事务处理
    • 3.4 暂予监外执行事务处理
    • 3.5 申诉、控告、检举及漏罪、又犯罪处理
  • 4 刑罚执行终结管理实务
    • 4.1 罪犯死亡处理
    • 4.2 释放事务
  • 5 分类管理实务
    • 5.1 分类管理基本知识
    • 5.2 分级处遇基本程序及要求
  • 6 生活卫生管理实务
    • 6.1 生活管理事务
    • 6.2 卫生管理事务
  • 7 会见、通信管理实务
    • 7.1 会见管理事务
    • 7.2 通信管理事务
  • 8 现场管理实务
    • 8.1 生活现场管理事务
    • 8.2 劳动现场管理事务
    • 8.3 学习现场管理事务
  • 9 考核与奖惩管理实务
    • 9.1 考核实施
    • 9.2 奖惩实施
  • 10 狱政信息管理实务
    • 10.1 狱政信息管理和使用
    • 10.2 罪犯档案管理
  • 11 未成年犯和女犯管理实务
    • 11.1 未成年犯管理事务
    • 11.2 女犯管理
  • 12 安全警戒实务
    • 12.1 狱内警戒
    • 12.2 武装警戒
    • 12.3 社区联防
  • 13 安全检查与应急处置实务
    • 13.1 安全检查
    • 13.2 对危险分子的控制
    • 13.3 应急处置
  • 14 狱政设施装备管理实务
    • 14.1 狱政设施管理
    • 14.2 警用装备管理
    • 14.3 安全技术装备使用
考核实施

(一)考核依据

1、《监狱法》第56条

第五十六条 监狱应当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2、各省、市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颁布的有关规定

3、各监狱制定的考核管理规定


(二)考核的内容

主要根据司法部和我省监狱管理局规定讲解

1、思想改造(55分) 

认罪服法 15分 ;遵规守纪 15分;三课学习 15分; 生活卫生 10分。

2、劳动改造(45分) 

◆产量指标 10分;质量指标 10分;安全生产 10分;材料消耗 10分;操作技能 10分。

◆一级指标全国一致,二级指标各省一致,三级指标各监狱内一致,也有少量省内统一。


(三)考核的作用

1、引导作用;保障作用;评比作用;

2、监狱行刑权的具体体现

3、有效保证秩序,促进改造

(一)记事考核法

监狱民警将看到的罪犯当中发生的主要行为记录在工作笔记本上,然后按照考核管理制度实施考核。

(二)评审考核法

监狱民警将罪犯当中发生的重要行为,需要交监区会议或者罪犯小组会议评审,来觉决定实施考核。

(三)记分考核法

1、建立考核组织:监狱—监区—分监区民警

2、日记录:考核小组长(分队长)分监区核定、记载公布(当日) 周评议:周末分监区组织罪犯小组进行评议 月公布:分监区编制报表—上报—登记、批准—公布

3、罪犯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查记录—申诉—答复

(一)基本态度要求

公正公开;及时准确;认真审核、记录。

(二)职业道德要求

考核必须由监狱民警亲自进行考核。不得使用罪犯考核。

不徇私情,接受监督,如实更正。

与奖惩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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