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人员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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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内涵
1994年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员职业等级标准》中明确定义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为旅游者组织、安排旅行和游览事项、提供向导、讲解和旅途服务的人员。”
1996年《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中定义为:“导游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书,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旅行团(者)参观、游览等工作的人员。”
1999年版的《导游业务》中定义为:“导游人员是指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其它服务的人员。”

对导游人员的理解要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去考虑:
第一、在现代旅游活动中,游客远离常住地,来到异国他乡,通过食、住、行、游、购、娱等活动,追求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满足。
第二、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并不像有些人所理解的那样,仅限于对参观游览对象的讲解。他要指导参观游览、沟通思想;在提供讲解服务之外,还要提供生活服务,落实安排旅游者的食、行、游、购、娱等活动。
第三、旅游是当今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民间交往活动。在旅游活动中,导游人员通过自己辛勤劳动,增进了各国、各地区、各民族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友谊,并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第四、由导游工作的性质、任务所决定,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因而决非任何人都能胜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