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项目1 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 1.1 任务1.1 认识国际货运代理
    • 1.2 任务1.2  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及责任
    • 1.3 任务1.3  我国国际货运代理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方向
    • 1.4 任务1.4 货运代理的从业规范
  • 2 项目2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与风险防范
    • 2.1 任务2.1   国际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
    • 2.2 任务2.2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
    • 2.3 任务2.3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
  • 3 项目3  建立货代公司
    • 3.1 任务3.1 案例任务引入
    • 3.2 任务3.2 任务分析
    • 3.3 任务3.3 必备知识链接——建立公司条件
    • 3.4 任务3.4 任务完成
  • 4 项目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班轮运输
    • 4.1 任务4.1    货代应掌握的海运知识
    • 4.2 任务4.2   国际海运代理业务的基本程序
    • 4.3 任务4.3   杂货班轮货运业务
  • 5 项目5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租船运输
    • 5.1 任务5.1 认识租船运输
    • 5.2 任务5.2 租船运输合同及条款
  • 6 项目6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 6.1 任务6.1 航空运输认知
    • 6.2 任务6.3 航空货物运输——快递业务
  • 7 项目7 国际陆上货物运输
    • 7.1 任务7.1  铁路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 7.2 任务7.2  公路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 7.3 任务7.3  陆路货运代理各岗位操作技能
  • 8 项目8 国际多式联运与大陆桥运输
    • 8.1 任务8.1  集装箱货运代理业务
    • 8.2 任务8.2  多式联运代理业务
    • 8.3 任务8.3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 9 项目9 国际货物仓储
    • 9.1 任务9.1 仓储代理
    • 9.2 任务9.2 包装代理业务
    • 9.3 任务9.3 流通加工代理
    • 9.4 任务9.4 各岗位操作技巧
  • 10 视频文件
    • 10.1 进口空运
    • 10.2 委托录入
    • 10.3 成为货代元
    • 10.4 海运流程
    • 10.5 货代发展及相关组织
    • 10.6 走进货代公司
    • 10.7 走进货主单位
    • 10.8 报关、报检
    • 10.9 订舱
    • 10.10 填十联单
    • 10.11 预配箱
    • 10.12 预配箱、填十联单、订舱
    • 10.13 注册公司与揽货报价
任务7.1  铁路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任务7.1  铁路货运代理操作实务


 

学习情境



  铁路货运事故的种类和等级规定



 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包括启运前保管),发生火灾、被盗、丢失、损坏、变质、污染以及其他严重的办理差错,都属于铁路货运事故。

(一)货运事故分为七类:

    1、火灾;

    2、被盗(有被盗痕迹);

    3、丢失(全批未到或部分短少,没有被盗痕迹的);

    4、损坏(破裂、变形、磨伤、摔损、部件破损,湿损);

    5、变质(腐烂、植物枯死、活动物非中毒死亡);

    6、污染(污损、染毒、异味、活动物中毒死亡);

    7、其他(整车、零担拼装车、集装箱车的票货分离和误运送、误编或伪编记录以及其他造成影响而不属于以上各类的事故)。

(二)货运事故按损失金额标准划分为四等

    1、500元以下为轻微事故;

    2、一般事故:500—2000元

    3、重大事故:2000—5000元

    4、特大事故:5000元以上。

 

知识点讲授及课程设计



项目7 陆路货物运输代理


任务一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概述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是指起运地点、目的地点或约定经停地点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由于运送货物都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因此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主要采取联运方式。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概念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以下简称“国际铁路联运”),是指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铁路联运跨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铁路的货物运送中,由参加国铁路负责办理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运壮物过程-由托运人支付全程运输费用的铁路货物运输组织形式。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特点


1)使用一份铁路联运票据完成货物的跨国运输。

 由于是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因此涉及多个国境站

2)在运输责任方面采用统一责任制。

 自铁路承运货物起到交付货物或到达某一转发送站时止的全部运送过程,无论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灭失、毁损、短件等或延迟交付的责任是发生在哪一个参加联运国铁路区段,均按联运国铁路共同签署的国际统一公约或协议对发货人或收货人负责。

3)国际铁路联运的组织工作复杂。

 因为联运货物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参加运送,在办理国际铁路联运时,其运输票据、货物、车辆及有关单证都必须符合相关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且要办好衔接工作。

4)对运输条件有统一要求。

 国际铁路联运要求每批货物的运输条件要符合有关国际联运的公约、规则的统一规定。

5)仅使用铁路一种运输方式。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不涉及其他运输方式的参与,因而在具备铁路运输一般特点的基础上,该种运输形式在国际运输的连贯性、持续性等方面有其特有的优势,货物甚至可以不经换装就可实现长距离的陆上跨国运输而运抵目的地。


6)国境换装作业不需要货主参加。

 由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轨距标准不统一,因此,在边境口岸需要进行货物换装业务。但是,这些作业都不需要货主参加,而由承办国际铁路联运的铁路方安排完成。


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作用


1)简化手续、方便货主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为参加联运的国家开辟了一条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渠道。虽然货物在全程运送中要经过多个国家,涉及到多次交接甚至多次换装等作业,但作为发货人只需在始发站办理一次性托运手续即可将货物运抵另一个国家的铁路到站,发货人或收货人无需在国境站重复办理托运的繁琐手续,大大地方便了发货人或收货人。


2)能够充分利用铁路运输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

 铁路运输具有成本较低、运输连续性强、运输风险小和不易受天气季节变化的影响等优势。实行国际联运后,参加联运国铁路联成一体,形成国际铁路运输网络,便于发货人根据货物的运输要求,充分利用铁路运输优势和选择运输路径,既可加快其送达速度,又能节省有关费用支出。


3)加速了资金的周转。

 发货人利用国际联运办理完出口货物的托运手续后,即可凭车站承运后开具的有关联运凭证和其他商务单证办理结汇,而无需等待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才能办理。这样,既能保证发货人及早结汇收取货款,又加速了资金的周转,便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对贸易双方均有利。


4)促进铁路沿线经济及铁路运输企业的发展

 通过开展国际联运,为铁路沿线的外向型经济的开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特别是亚欧第二大陆桥的贯通,为沿线的我国东西部地区及中亚国家的经济发展又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机遇。此外,国际联运将各国铁路联成一体,促进了国与国铁路之间各方面的交流,对提高有关国家的铁路运输水平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用;同时通过办理国际联运进出口及过境运输,为铁路自身增加运输收入和赚取外汇拓展了途径。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与运送办法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基于参加国际铁路货运公约的不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国际货协》参加铁路或适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间的货物运送:全程采用《国际货协》运单,并按《国际货协》的规定办理发运与交付手续。

2)《国际货协》与《国际货约》国之间的铁路货物运送:通过双重国(既《国际货约》和《国际货约》均参加的国家)国境站的站长或与发货人预先签有收转合同的收转人办理转发运,即可实现直接在《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国之间的铁路货物运送。

3)《国际货协》国与未参加《国际货协》或《国际货约》国之间的铁路货物运送:发货人采用《国际货协》运单办理至参加国际货协国的最后—个过境铁路的出口国境站,由国境站站长或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在这些站委托的代理人以发货人的全权代理人的身份采用适当的运单负责办理转发至最终到达站。


2.国际铁路过境运输


 国际铁路过境运输是指从世界各主要港口海运到中国港口(如:上海、大连、青岛、天津新港、连云港等)换铁路运输,经中国铁路口岸站(二连浩特、满洲里、丹东、凭祥、阿拉山口等口岸)到蒙古、俄罗斯、朝鲜、越南、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的运输,以及从香港经中国内地各铁路口岸站到中国周边国家的运输(包括相反方向的运输)

1)铁/铁/海。

 发货人在铁路发站用《国际货协》运单办理至过境铁路港口站,然后由发货或收货人委托在港口站的代理人办理海运至最终目的地。

2)海/铁/铁。

 由发货人或收货人委托在过境铁路港口站的代理人,以发货人的全权代理人的身份,负责填制《国际货协》运单,将货物发送至最终到达站。


国际铁路联运代理业务流程


 在实际业务中,发货人、收货人会委托国际货运代理人办理国际铁路联运的进出口手续。


1.国际铁路联运代理出口业务


(1)接受货主的委托

 首先货运代理应审查客户资料:品名、数量、重量、包装、发站、到站、运输类别与预计时间;然后向铁路公司及国外代理询价、向客户报价并提交协议草稿;最后与客户签定代理协议、接收相关单证并确定运输时间。


(2)向铁路部门提报计划(订单)

 货运代理与客户签定代理协议后,接下来就是制定配车方案,向铁路部门提报计划。货运代理应在具有必备手续的基础上(如整车货物须有批准的运输计划)向发站提交《国际货协》采用的运单作为托运的书面申请。车站接到运单后,应进行认真审核,检查运单上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若确认可以承运,车站在运单上登记货物搬入车站的日期或装车日期,即表示车站已受理托运。


(3)填制铁路联运运单

 货运代理向铁路部门提交的计划落实后,检查客户提供的货物的报关报检文件并填制铁路联运运单,交给客户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准确。


(4)办理报关

 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铁路部门的联运单向口岸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如果在发货地报关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到口岸,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口岸代理。

(5)口岸交货

 代理人按车站指定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货位,经车站根据运单的记载事项查核实货,确认符合国际联运的有关规定后即予以接收。在代理人付清一切应付运送费用后,车站在所提交的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运单在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即标志承托双方以运单为凭证的运输合同开始生效,参加联运国铁路对货物负有从始运地运送至运单上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责任。货物发运后将运单第三联交给发货人。

(6)国外交接

 货运代理把货物交给铁路承运部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发运后,应将车号等运输信息通知国外代理。



2.国际铁路联运代理进口业务


(1)审查客户资料


(2)根据铁路公司及国外代理的价格向客户报价


(3)与客户签定代理协议并收取费用


(4)货物到达的准备工作


5)办理货物报关、报检手续


(6)进口货物的提货及交货

(7)结算相关费用


国际

铁路货物联运费用的计算

()国际铁路联运运送费用的构成


 国际铁路联运费用由发送路运送费用、过境路运送费用和到达路运送费用三部分所构成。国际铁路联运运送费用的计算和核收,必须遵循《国际货协》、《统一货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国内价规》)的规定。

(二)计收运送费用的原则


1.发送路运送费用  


 按承运当日发送路国内规章规定计费,以发送国货币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


2.过境路运送费用  

 

 对参加《统一货价》的铁路,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规定计费,以瑞士法郎算出的款额,按支付当日规定的兑换率折成核收运送费用国家的货币,根据运单第20栏的记载,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或直接向其代理人核收;对未参加《统一货价》铁路的过境运送费用,由该铁路直接向发货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核收。


3.到达路运送费用  


按承运当日到达路规章规定,以到达国货币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 国际铁路联运运送费用核收的相关规定


1.国际货协参加铁路与非国际货协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1)发送路和到达路的运送费用与上面的规定相同。

2)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则按下列规定计收: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各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相反方向运送则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但办理转发送国家铁路的运送费用,可以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过境非国际货协铁路的运送费用,在到站向收货人(相反方向运送则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


2.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货物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发站至港口站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相反方向运送时,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在港口站所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在这些港口车站向发货人或收货人的代理人核收。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收。

(四)我国进出口货物在国内铁路段的运送费用的计算


 根据《国际货协》规定,我国通过国际铁路联运的进出口货物,其国内段运送费用的核收应按我国《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进行计算。计算的程序和公式如下:

1.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从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品名查找货物品名检查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根据运价里程和运价号在货物运价率表中查出相应的运价率;

4.以《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与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相乘,算出该批货物的运费。


 国内段运费计算公式:

运费=货物运价率×计费重量



(五)按《统一货价》计算的过境运送费用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是按照《统一货价》的规定计算的。其计算的程序和公式如下:

★ 1.根据运单记载的应通过的国境站,在《统一货价》过境里程表中分别找出货物所通过的各个国家的过境里程;

★ 2.根据货物品名,查阅《统一货价》中的通用货物品名表,确定所运货物应适用的运价等级;

★ 3.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各过境路的运送里程,在《统一货价》中找出符合该批货物的运价率。

《统一货价》对过境货物运费的计算是以慢运整车货物的运费额为基础的(基本运费额),其他种别的货物运费,则在基本运费额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不同的加成率。


 过境运费的计算公式:

运费=基本运费额×(1+加成率)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证业务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 Through Rail Waybill)包括《国际货协》运单和《国际货约》运单。目前《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各自制定了在各自业务片区内统一使用的“法定”运输单据——《国际货协》运单和《国际货约》运单。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属于UCP600规定的公路、铁路或内河运单的范畴,它仅具有运输合同证明和货物收据的功能,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不具有流通性。因此,《国际货协》和《国际货约》均明确规定铁路联运运单中的收货人一栏必须是记名的。

()《国际货协》运单构成与流转程序


1.《国际货协》运单的概念


 《国际货协》运单是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铁路与收发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它是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部门和收发货人之间在货物运送上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的体现,对铁路部门和收发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2.《国际货协》运单的构成与流转程序


 《国际货协》的构成、各联用途及流转程序见下表61


       国际货协运单构成、用途及流转程序   61


运单联次

各联的主要用途

各联的周转程序

1.运单正本

运输合同凭证

发货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2.运行报单

各承运人间交接、划分责任等证明

发货人→发站→到站→到达铁路

3.运单副本

承运人收货、发货人结汇的证明

发货人→发站→发货人

4.货物交付单

承运人合同履行的证明

发货人→发站→到站→到达铁路

5.货物到达通知单

收货人存查

发货人→发站→到站→收货人













(二)货协运单的填写说明



 中朝、中越铁路间运送的货物,可仅用本国文字填写。我国铁路同其他《国际货协》参加路间运送时,则须附俄文译文,但我国经满洲里、绥芬河发到俄罗斯铁路的货物,可只用中文填写,不附俄文。

《国际货协》采用运单栏目繁多,现就运单主要栏目的填写进行说明

 下列记号表示:

X——应由发货人填写;

O——应由铁路填写;

XO——由发货人或铁路填写。



        货协运单栏目几及填写说明格   61


主要栏目

填写说明

X1发货人及其通信地址

填写发货人名称及其通信地址。发货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由中、朝、越发货时,准许填写这些国家规定的发货人及其通信地址的代号

X2合同号码

填写出口单位和进口单位签订的供货合同号码

X3发站

填写运价规程中所载的发站全称

X4发货人的特别声明

发货人可在本栏中填写自己的声明

X5收货人及其通信地址

填写收货人名称及其通信地址。收货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往中、朝、越发货时,准许填写这些国家规定的收货人及其通信地址的代号。从《国际货协》参加铁路向未参加铁路发货而由站长办理转发时,记载“站长”

X6对铁路无约束力的记载

发货人可以在本栏填写有关本批货物的记载,供收货人参考,铁路对此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X7通过的国境站

记载货物应通过的发送国和过境国的出口国境站。如有可能从一个出口国境站通过邻国的几个进口国境站办理货物运送,则还应注明运送所要通过的进口国境站。根据发货人注明的通过国境站确定经路

X8到达路和到站

在斜线之前,应注明到达路的简称。在斜线之后,应用印刷体字母(中文用正楷粗体字)注明运价规程中所载的到站全称。运往朝鲜的货物,还应注明到站的数字代号

X9记号、标记、号码

填写每件货物上的记号、标记、号码

XIO包装种类

注明货物的包装种类(如“木箱”、“纸箱”、“铁桶”等);使用集装箱运送货物时,注明“集装箱”字样,并在下面用括号注明装入集装箱内货物的包装种类。如货物运送不需要容器或包装,并在托运时未加容器和包装,则应记载:“无包装”

X11货物名称

货物名称应符合《国际货协》的规定,包括:危险货物须按《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的规定;过境货物须按《统一货价》品名表的规定;其他货物或按运送该批货物适用的发送路、到达路或直通运价规程品名表的规定,或按贸易上通用的名称填写。

X12件数

注明一批货物的数量

X13发货人确定的重量

注明货物的总重

X14共计件数(大写)

用大写填写第12栏中所记载的件数

X15共计重量(大写)

由发货人用大写填写第13栏中所记载的总重量

X16发货人签字

发货人应签字证明列入运单中的所有事项正确无误。发货人的签字也可用印刷的方法或加盖戳记办理

X17互换托盘

本栏内的记载事项,仅与互换托盘有关。注明托盘互换办法,并分别注明平式托盘和箱式托盘的数量

X18种类、类型

在发送集装箱货物时,应注明集装箱的种类和类型。使用运送用具时,应注明该用具的种类

X19所属者及号码

运送集装箱、使用运送用具时,应注明集装箱、运送用具所属记号和号码。不属铁路的集装箱、运送用具,应在号码之后注明大写拉丁字母“P

X20发货人负担下列过境铁路的费用

如发货人负担过境铁路运送费用,填写所负担过境铁路名称的简称。如果发货人不负担任何一个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填写“无”

X21办理种别

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大吨位集装箱,填写时将不需要者划销

X22由何方装车

发货人应在该栏注明由谁装车,将不需要者划销

X23发货人添附的文件

注明发货人在运单上添附的所有文件的名称和份数

X24货物的声明价格

用大写注明以瑞士法郎表示的货物价格

O25批号(检查标签)

在本栏上半部注明发送路和发站的数字编码。在本栏下半部按发送路现行的国内规章规定,填写批号

X026海关记载

本栏供海关记载之用

 

X027车辆

注明车种、车号和所属路简称

(第2730栏用于记载使用车辆的事项,只在运送整车货物时填写。关于车辆的事项视由何方装车而确定由发货人或发站填写。)

X28标记载重

填写车辆上记载的载重量

X029轴数

填写所使用的车辆的轴数

X030自重

填写车辆上记载的自重

X031换装后的货物重量

货物换装运送时,应注明换装后铁路确定的重量。将货物从一辆车换装数辆车时,换装后,每辆车的货物重量应分别记载

032铁路确定的重量

注明铁路确定的货物熏量

03344数字编码栏

各栏内供铁路记载事项之用

X045封印个数和记号

关于封印个数和记号,视由何方施封而确定由发站或发货人填写

046发站日期戳

在货物承运后,发站在运单的所有各张和补充运行报单上加盖发站日期戳,作为签订运输合同的凭证

X48确定重量方法

注明确定重量的方法。如用轨道衡、按标准重量、按货件上标记重量等

X50附件第2

根据《国际货协》附件第2号托运危险货物时,必须在方枢内划对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