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对个体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整个进程,大体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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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1953年底以前,以发展互助组为主,并开始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普遍建立和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底,全国形成了合作化高潮,大办初级社并迅速转入大办高级社。到1956年底,全国建立了75.6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民达到1.17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加入高级社的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高级社以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集体劳动,按劳分配。这样全国提前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做法:
第一,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第二,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上互助合作道路。
第三,正确分析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第四,坚持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2)我国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从手工业生产合作小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发展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过渡的形式。到1956年底,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到10万多个,入社的手工业者占全体手工业人员的91.7%。基本实现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渔业、盐业、民间手工业、小商小贩等个体劳动者也基本实现了合作化。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绩表现在: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壮大了地方工业,拓宽了劳动就业渠道。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方法步骤上,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具体来说,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小组。供销小组由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供给原料和包销产品。它虽然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但已经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使之开始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因而具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它是由供销小组合并起来的,开始是统一供销业务,分别核算,生产活动仍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后来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合作社对各户的生产也有一定的干预,因而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的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实行按劳分配。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途径,用和平赎买的方式,逐步地实现私人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把工商业的资本主义私人所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是由国家政权的阶级性决定的。人民民主专政下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在我国,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同私人资本联系、合作的经济;是由资本家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由资本主义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过渡经济。按照其中社会主义因素多少等情况,可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种形式。初级形式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之所以进行和平改造,是因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存在两面性,中国共产党并与其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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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3年底前,主要是实行初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
第二阶段,从1954年到1955年夏,主要是实行单个企业公私合营阶段。
第三阶段,从1955年秋到1956年,是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到1956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私营商业户数的82.2%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2、我国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第一,用和平赎买的方法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这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根据马列主义原理,创造性地开辟的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成功地实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导师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
第二,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
第三,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企业为基地,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通过改造阶级成分的方式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1.历史经验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毛泽东指出:“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都采取了区别对象、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第三,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无论是资本主义工商业,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都具有私有制的性质。
在国家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创造地走出了一条工业化和改造同时并举的道路;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式上,从一举过渡变为逐步过渡、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上,突破了先机械化、后集体化的设想,创造出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等适应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地区特点的过渡形式;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上,创造出从初级到高级的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避免了“流血革命”;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同时,把资本家也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在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上,形成了国营经济、公私合营经济、集体所有制经济三足鼎立的新格局。集中到一点就是:在一个政治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里,走出了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新路子,解决了社会变革与物质基础、和平过渡与阶级斗争的矛盾问题。
2.失误和偏差
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失误和偏差,主要是“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至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当时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因此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的实现形式;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农民个体生产和私人资本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也缺乏认识。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这样的变革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基本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
拿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同苏联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相比可以看得很清楚,情况完全不同。一般说来在急风暴雨的大革命时期和社会阶级关系大变动时期,社会的动荡和生产力的暂时下降是常规,而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却打破了这种常规。
因此,整个来说,就其成绩和失误比较起来,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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