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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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概念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是指将不同国家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要求进行分类、整理或加工,使之统一、完整、明确和有序。
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式有三种,即法律汇编、法典编纂和法规清理。
(一)法律汇编
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在不改变内容的前提下,将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标准(如制定时间顺序、涉及问题性质等)加以系统排列,汇编成册。
法律汇编具有一定的系统性
法律汇编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也不制定新的规范,因此它本身并不是创制法的活动,但它往往是法典编纂的必要前提。
根据法律汇编的主体,法律汇编可以分为官方的和非官方的两种。
(二)法典编纂
法典编纂亦称法律编纂,是指在对某一部门法全部现行法规范进行审查、整理、补充、修改的基础上,制定新的系统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部门法典的活动。
法典编纂是法的创制的形式之一,是国家的一项重要立法活动,只能由立法机关进行。
法典编纂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必须讲求高度的立法技术。
(三)法规清理
法规清理又称法规整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
法规清理的对象是已经颁布生效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规清理是法律、法规创制机关的专有活动。
法规清理活动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也不修改原有规范的内容,而是依据一定标准对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以便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
法规清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