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渊源的概念和种类
上一节
下一节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指法的效力来源,包括法的创制方式和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这一概念的意义在于说明一个行为规则只有通过什么方式产生、具有何种外部表现形式才被认为是法律规范,才具有法的效力,并成为国家机关审理案件、处理问题的规范性依据。
在这个意义上,法的渊源又被称为法的“形式渊源”。

法的渊源的分类
(一)制定法
(二)判例法
(三)习惯法
(四)学说和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