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律二:转化思想和传授知识技能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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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知识技能与转变思想之间的辨证关系
传授知识技能是转变思想的重要条件,也是促进被矫正人员思想转变的动力。知识在促进人的思想变化中起着与促进社会变革同样的作用。没有知识,不向被矫正人员传授知识技能,难以改变被矫正人员愚昧无知的状态,被矫正人员就不可能从盲目走向自觉,思想也不可能转变。通过知识的传授,使被矫正人员从中获得力量,思想转变才有可能。
知识是认识活动工作,是认识能力发展的必要条件。被矫正人员认识能力的提高和思想的转变,必须依赖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增长。

转变思想与传授知识技能两者之间是紧密联系而又不可分割的。保持两者之间的协调,使之互为因果,互相促进,才能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如果片面强调转化被矫正人员思想,忽视传授知识和技能,思想转变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空中楼阁,如果强调传授知识技能,而忽视转变被矫正人员思想,就不能达到改造被矫正人员成为守法公民的目的。
转变被矫正人员思想是矫正教育的中心环节——核心任务
转变被矫正人员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改造被矫正人员的人生观,道德观,劳动观以及无政府主义思想。
转变人生观——抛弃个人主义,树立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
转变道德观——抛弃恶习劣德,树立“五爱”观念;
改变劳动观——抛弃好逸恶劳思想,树立热爱劳动的观念;
改变我行我素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抛弃绝对自由的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