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罪犯矫正教育学研究对象
    • 1.1 矫正教育的概念
    • 1.2 矫正教育学的基本范畴
    • 1.3 矫正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 1.4 矫正教育学的体系
  • 2 罪犯矫正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 2.1 矫正教育的特征
    • 2.2 矫正教育的性质
    • 2.3 矫正教育的指导思想
    • 2.4 矫正教育的目的
    • 2.5 矫正教育的任务
  • 3 罪犯矫正教育的规律和原则
    • 3.1 规律一:教育的强制性和接受教育的自觉性逐步走向统一
    • 3.2 规律二:转化思想和传授知识技能相互促进
    • 3.3 规律三:反复教育与被矫正人员思想反复相适应
    • 3.4 矫正教育的原则
      • 3.4.1 因人施教原则
      • 3.4.2 分类教育原则
      • 3.4.3 以理服人原则
  • 4 罪犯矫正教育的客观对象
    • 4.1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个体
    • 4.2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群体
    • 4.3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转化过程
  • 5 矫正者
    • 5.1 矫正者的工作特点
    • 5.2 矫正者应具备的素质
  • 6 罪犯矫正教育的内容
    • 6.1 入监(所)和出监(所)教育
    • 6.2 三课教育
    • 6.3 教学环节
  • 7 罪犯矫正教育的方法
    • 7.1 集体教育方法
      • 7.1.1 讲授法
      • 7.1.2 讨论法
      • 7.1.3 队前讲评法
    • 7.2 个别教育方法
      • 7.2.1 谈话法
      • 7.2.2 约谈式个别谈话法
      • 7.2.3 接谈式个别谈话法
  • 8 实务训练课
    • 8.1 参观监狱、了解罪犯矫正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 8.2 罪犯思想、文化教育能力训练
    • 8.3 队列指挥与队前讲评能力模拟实训项目
    • 8.4 约谈式个别谈话实训课
      • 8.4.1 约谈式个别谈话在劳教工作中的地位
      • 8.4.2 民警与劳教人员谈话情况一览表
      • 8.4.3 约谈式个别谈话实务知识
    • 8.5 案例
  • 9 罪犯矫正教育效果评估
    • 9.1 矫正教育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 9.2 矫正教育效果评估的组织实施
    • 9.3 矫正教育效果考评
  • 10 罪犯矫正教育的组织管理
    • 10.1 矫正教育管理体制
    • 10.2 矫正教育计划
    • 10.3 矫正教育考核评估
    • 10.4 矫正教育信息管理
  • 11 练习与考试
    • 11.1 理论试题
    • 11.2 实践技能测试题
案例

张雁冰,1998年因组织邪教破坏社会治安判处劳动教养3年,被送到某劳教所劳动教养。

张雁冰到劳教所后,每天练习“法轮功”,不参加政治学习、劳动,拒绝穿所服、拒绝写犯法史,不遵守所规所纪。


思考:你从哪里着手本案例的个别谈话?

王爱兰,女,30岁,山西省长治市人,因协助朋友拐卖儿童判处劳动教养3年,现在省女子劳教所服教。张爱兰入所之后,民警与其谈话时,张爱兰表示,“是我朋友犯罪,我又没有拐卖小孩,我是冤枉的”。之后,经常违反所规所纪,不参加“三课”学习,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思考:你确定的谈话主题是什么?

劳教人员张春根,男、28岁,山西省临县人,09年因偷盗被劳动教养3年,现在我省某劳教所劳教。

张春根是一个文盲,在外主要靠打工维持生计,后来因为索要工钱不成而偷盗老板1000元,入所后能遵守所规所纪,参加劳动和学习。10年因为小事和他人发生打架,被扣3分处罚,之后张春根一直不满,认为民警处理不公平,发展到顶撞民警,并且抗拒劳动,破坏劳动工具被禁闭处罚,在禁闭期间又以绝食对抗管理。


思考:这个案例的谈话主题是什么?

郭平因妨碍公务判劳动教养3年,31岁,男,山西平遥人,初中文化,已服教2年,余教一年。获得三次表扬奖励。

郭平在一次接见后,神态反常、情绪暴躁。经了解得知其妻子提出离婚。于是民警对其进行谈话稳定其情绪,同时联系家属进行调解。其妻子执意离婚,一个月后其妻委托律师来与其协议离婚。郭平刚刚平静的心被彻底打乱,利用劳动之机偷取刃具割破手腕,现场民警及时发现进行抢救,脱离危险。

请制定与郭平的个别谈话预案?

张雁,女,30岁,山西省长治市人,因协助他人拐卖儿童判劳动教养3年,现在省女子劳教所服教。

张雁中专毕业后,在一家超市当收银员,其父母在家务农,哥哥已婚。08年与李某相识,两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开始同居生活。李某让其协助拐卖儿童。

张雁入之后,不认罪错,经常违反所规所纪,不积极参加“三课”学习,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民警与其谈话时张雁表示,“是李某犯罪,我是冤枉的”。后来,张雁开始绝食,健康状况急剧下降。假如你是分管干警,如何开展教育工作。

陆某因吸毒品判处劳动教养3年,43岁。山西榆次人,小学文化。曾因盗窃、伤害两次入狱服刑改造。

陆某入所前,曾和妻子同时吸食毒品被劳教,儿子无人管束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曾几次受到行政拘留。陆某入所一年无人探视,个性张扬,消极劳动,因与另一名劳教人员打架被加教,但仍不思悔改。假如你是民警,应该如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