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绪论——罪犯矫正教育学研究对象
    • 1.1 矫正教育的概念
    • 1.2 矫正教育学的基本范畴
    • 1.3 矫正教育学的研究对象
    • 1.4 矫正教育学的体系
  • 2 罪犯矫正教育的性质和目的
    • 2.1 矫正教育的特征
    • 2.2 矫正教育的性质
    • 2.3 矫正教育的指导思想
    • 2.4 矫正教育的目的
    • 2.5 矫正教育的任务
  • 3 罪犯矫正教育的规律和原则
    • 3.1 规律一:教育的强制性和接受教育的自觉性逐步走向统一
    • 3.2 规律二:转化思想和传授知识技能相互促进
    • 3.3 规律三:反复教育与被矫正人员思想反复相适应
    • 3.4 矫正教育的原则
      • 3.4.1 因人施教原则
      • 3.4.2 分类教育原则
      • 3.4.3 以理服人原则
  • 4 罪犯矫正教育的客观对象
    • 4.1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个体
    • 4.2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群体
    • 4.3 矫正教育客观对象转化过程
  • 5 矫正者
    • 5.1 矫正者的工作特点
    • 5.2 矫正者应具备的素质
  • 6 罪犯矫正教育的内容
    • 6.1 入监(所)和出监(所)教育
    • 6.2 三课教育
    • 6.3 教学环节
  • 7 罪犯矫正教育的方法
    • 7.1 集体教育方法
      • 7.1.1 讲授法
      • 7.1.2 讨论法
      • 7.1.3 队前讲评法
    • 7.2 个别教育方法
      • 7.2.1 谈话法
      • 7.2.2 约谈式个别谈话法
      • 7.2.3 接谈式个别谈话法
  • 8 实务训练课
    • 8.1 参观监狱、了解罪犯矫正教育工作基本情况
    • 8.2 罪犯思想、文化教育能力训练
    • 8.3 队列指挥与队前讲评能力模拟实训项目
    • 8.4 约谈式个别谈话实训课
      • 8.4.1 约谈式个别谈话在劳教工作中的地位
      • 8.4.2 民警与劳教人员谈话情况一览表
      • 8.4.3 约谈式个别谈话实务知识
    • 8.5 案例
  • 9 罪犯矫正教育效果评估
    • 9.1 矫正教育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 9.2 矫正教育效果评估的组织实施
    • 9.3 矫正教育效果考评
  • 10 罪犯矫正教育的组织管理
    • 10.1 矫正教育管理体制
    • 10.2 矫正教育计划
    • 10.3 矫正教育考核评估
    • 10.4 矫正教育信息管理
  • 11 练习与考试
    • 11.1 理论试题
    • 11.2 实践技能测试题
罪犯思想、文化教育能力训练


一、实训目的

根据《监狱法》规定,监狱必须对罪犯开展以思想、文化和职业技术等内容为中心的教育,落实和实施罪犯矫正教育工作内容有助于转化罪犯思想,矫正其恶习过程。监狱人民警察必须能够针对不同的教育内容、不同的罪犯类型编制教育计划,采用正确的方法,对罪犯实施有效教育。掌握对罪犯进行“三课”教育的能力,是提高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必然要求。

二、实训内容和要求

(一)实训内容

1、编制罪犯矫正教育工作计划(以入监教育为例)。

2、制作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课件(一节思想教育课)。

3、编写一节罪犯思想教育的教案(主题由教师确定)。

4、完成30分钟的教学任务。

(二)实训要求

1.掌握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基本原理。

2.掌握幻灯片制作的原理和教案编写的格式要求。

3.掌握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基本方法(讲授法、提问法、讨论法等)。

三、实训

课时   8课时

四、实训步骤

 1.教师在基层收集新入监罪犯的情况材料,学生根据提供的材料编写一份入监教育计划。

 2.学生以3人为一组,根据入监教育的教材,选定一个主题,三人分工协作,共同制作一节罪犯矫正教育工作的课件和编写该主题的教案。

 3.以学生所在的区队的班级为单位,各三人小组选派一位同学进行试讲后,再挑选一部分在课堂模拟讲授。由教师和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对授课过程进行评议。

五、实训器材

多媒体教室一间

六、实训考核

 1.学生每人交一份罪犯入监教育计划。

 2.每小组制作一节课件和编写一节教案。

 3.每个小组都应该派人在班级中进行授课模拟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