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 基本案情:旺兴公司是一家从事食品批发兼零售的商业企业,去年出现了如下错误和不法行为: (1)货物发出后,为向顾客收款而开具的销售发票,销售价格不对,因为在进行计算机输入时,输入了错误的销售价格。 (2)有一笔购货发生了重复付款。在第一次付款三周后,旺兴公司收到供货商发货单的复印件,因而又付了一次款。 (3)仓库的员工将部分牛肉带回家。收到购入的牛肉后,仓库的员工将一小部分牛肉放入自己的手提袋,其余部分则放入公司的冷冻冰柜,然后,按照总共收到的数量而不是入库的实际数量填写入库单,送交财会部。 (4)在对零售商店的存货进行盘点时,某些柜组将一些商品的数量误记在另一些商品的名头下,在盘点数量时也出现了错误。 (5)12月31日,公司有一批牛肉已经装车,但尚未发运,存货盘点时将它纳入了盘点范围。但是,发货单是12月31日填制的,因此,这批存货对应的销售也在去年确认了。 要求: (1)对每一个错误和不法行为,指出缺乏的一种或多种内部控制类型。 (2)对每一个错误和不法行为,指出没有达到的交易相关审计目标。 (3)对每一个错误和不法行为,指出能克服它的一个控制措施。 案情分析: (1)缺乏独立稽核,没有达到的审计目标是“记录的交易按照正确的金额反映(准确性)”,克服的控制措施如在销售发票打印出来前,由另一个人将电脑中的销售价格与供货合同、发货单核对。 (2)缺乏凭证和记录控制(第一次付款没有登记在相应的会计账户中,没有在已经付过款的购货凭证上作记号),经济业务没有经过适当授权(付款应该取得有关负责人的批准,而有关负责人在批准是否付款时将审核发货单)。没有达到的审计目标是“记录的交易按照正确的金额反映(准确性)”,克服的控制措施如及时登记会计账户,付款时在购货凭证上做标记,但凡购货付款,都应核对购货凭证,并取得有关负责人的审核同意。 (3)不相容职务没有充分分离,仓库的员工一面清点验收货物,一面填写入库单;缺乏必要的资产接触控制,仓库的员工能够将牛肉带出仓库;缺乏必要的独立稽核,内部审计部门没有不定期地盘点存货。没有达到的审计目标是“记录的交易按照正确的金额反映(准确性)”。克服的控制措施如设立购货验收部门,由验收部门的员工会同仓库的员工清点入库的货物,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有两个部门人员的签字;仓库应设立门卫,员工出入携带物品应接受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不定期地对仓库的存货进行抽点。 (4)缺乏独立稽核,没有人对盘点进行监督。没有达到的审计目标有记录的交易按照正确的金额反映(准确性)以及交易被恰当分类(分类)。克服的控制措施如由两个人独立地对同一批商品进行盘点。 (5)会计系统出现差错,没有依据装运单确认销售(如果是起运点交货)。没有达到的审计目标是交易在正确的日期记录(截止)。克服的控制措施是依据装运单确认销售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