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概况

孙海燕

目录

  • 1 Introduction to Course
    • 1.1 Western Names
    • 1.2 What is Culture
  • 2 Geography of the USA
    • 2.1 Topography of the USA
    • 2.2 Three Icons of America
    • 2.3 Comparison of the USA and China (1)
    • 2.4 Comparison of the USA and China (2)
  • 3 History of America(1)
    • 3.1 Discovery of the 'New World'
    • 3.2 British Colonies
    • 3.3 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
    • 3.4 Building the New Nation
    • 3.5 A Hero, Traitor and Genius
    • 3.6 Timeline of Major Events (1800-1899)
  • 4 History of America (2)
    • 4.1 Territorial Expansion
    • 4.2 The American Civil War
    • 4.3 America's Economic Development
    • 4.4 Timeline of  Major Events (1900-2014)
  • 5 History of America (3)
    • 5.1 The Panama Canal
    • 5.2 The Great Depression
    • 5.3 The Cold War
    • 5.4 911 &  War on Terror
  • 6 Economy of the USA (1)
    • 6.1 Overview
    • 6.2 Comparison of USA and China
    • 6.3 Agriculture in the USA
  • 7 Economy and Political System (2)
    • 7.1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 7.2 A Hero and a Villain
    • 7.3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
  • 8 Political System of America (3)
    • 8.1 A Government of 3 Branches
    • 8.2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itution
    • 8.3 Political Parties
  • 9 Political System and Way of life (1 )
    • 9.1 Voting
    • 9.2 Elections
    • 9.3 Education
    • 9.4 Holiday
    • 9.5 Media
  • 10 Way of life (2)
    • 10.1 Famous people
    • 10.2 culture
    • 10.3 manners
    • 10.4 wedding and Housing
  • 11 The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 11.1 Geography,People and Language
  • 12 British history
    • 12.1 British history
  • 13 British Government
    • 13.1 British Government
  • 14 British Education and Holiday
    • 14.1 British Education and Holiday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itution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宪法的特点

核心词:检查和制衡体系 弹劾法案 权利法案 联邦政府 违宪审查 三权分立

关键词:

詹姆斯·麦迪逊:(英语:James Madison,1751—1836年),美国第四任总统。担任总统期间领导了第二次美英战争,为美国的共和制度保驾护航,为美国赢得彻底独立建立了功绩。1776年参加弗吉尼亚宪法的制定,在大陆的国会提供,并且是弗吉尼亚会议的一位领导人。他还是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是制宪会议的主要人物、北部联邦党人文件的起草人之一、众议院议员、民主共和党的组织者。他曾与汉弥尔顿等人合著了《联邦党人文集》,亦被一些人视为“美国宪法之父”。

权利法案:又译《人权法案》(英文:United States Bill of Rights)指的是美国宪法中第一至第十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包括了言论、新闻、宗教与集社等方面的自由与权利。权利法案也向美国人民保证,权利法案中所列出的权利并不是美国人民所能够享有的全部权利,而仅仅是人民所拥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在宪法获批准后第一届国会开会。大多数议员支持权利法案应该被提出,而有关的权利也应该在宪法中受到保护。起草权利法案的任务就落到了詹姆斯·麦迪逊的身上。麦迪逊在《弗吉尼亚权利法案》的基础上开始着手进行权利法案的起草工作。人们也同意,权利法案将会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被加入到宪法中去,以避免直接修改宪法而需要再次进行冗长的宪法批准过程。1789年最初有12条修正案被提出,但其中2条未能通过。1791年 12月15日,其余的10条修正案获得通过,成为现在所称的《权利法案》。权利法案草案中的第11条在1992年最终获得批准,成为宪法第27条修正案。

三权分立:三权分立(checks and balances)亦称三权分治,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的两权分立行政、立法,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基本政治功能,是在西方社会的解决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防止专制问题。所谓“资产阶级民主”,主要是指它的立宪共和和政治民主,而立宪共和和政治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三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组织原则及相应的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原则,对于国内社会秩序的稳定,对于排除封建势力对政治的干扰,对于避免专权现象和减少腐败,对于促进地方政权的建设,对于保证“司法独立”,对于资产阶级政党用和平手段统一国内资产阶级政治运动等等,起了很大的作用。

弹劾:(英语:Impeachment),凡对行政或司法官员有失职或违法行为所提出的处分与惩戒的请求叫做弹劾,这种权利叫弹劾权。在三权分立的国家,此权多属于议会。

联邦制度:(英语:Federalism),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共和国、州、邦)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实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权,中央政府即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划分,由宪法明文规定,除非通过修宪,不能任意变更。双方在宪法规定的权限内,独立行使权力,不受对方干预。在双方法律发生冲突时,联邦宪法及法律高于地方宪法及法律。概而言之,联邦制是一种多中心的复合共和制。联邦成员单位把各自的部分权力让渡给联邦政府,同时又保留了部分管理内部事务的权力。

美国国会:(英语:Congress of United States)是《美国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构,位于国会大厦。根据《美国宪法》,美国是一个三权分立的国家,其中立法权力归国会;行政权力归美国总统;司法权力归美国联邦法院。国会由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议员与众议院议员组成,每个议员代表其选区内的选民,但是作为一个整体,国会议员代表整个国家的选民,通过立法来规范政府与人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