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基本程序是:首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水平和股利政策,制订股利分派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在经过上述决策程序之后,公司方可对外发布股利分配公告、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我国股利分配决策权属于股东大会。
一、股利种类
企业通常以多种形式发放股利,股利支付形式一般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其中最为常见的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实践中,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广泛采用一部分股票股利和一部分现金股利的做法。其效果是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的综合。
(一)现金股利
现金股利是指企业现金的方式向股东支付股利,也称为红利。现金股利是企业最常见的、也是最易被投资者接受的股利支付方式。企业支付现金股利,除了要有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外,还要有足够的现金。因此,企业在支付现金前,必须做好财务上安排,以便有充足的现金支付股利。因为,企业一旦向股东宣告发放股利,就对股东承担了支付的责任,必须如期履约,否则,不仅会丧失企业信誉,而且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是指应分给股东的股利以额外增发股票形式来发放。以股票作为股利,一般都是按在册股东持有股份的一定比例来发放,对于不满一股的股利仍采用现金发放。股票股利最大的优点就是节约现金支出,因而常被现金短缺的企业所采用。
发放股票股利时,在企业账面上,只需减少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的同时,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等项目金额,并通过中央清算登记系统增加股东持股数量。显然,发放股票股利是一种增资行为,需经股东大会同意,并按法定程序办理增资手续。但发放股票股利与其他的增资行为不同的是,它不增加股东财富,企业的财产价值和股东的股权结构也不会改变,改变的只是股东权益内部各项目的金额。
股票股利是一种特殊的股利,它不会引起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公司发行股票股利只涉及股东权益内部结构的调整,即在减少未分配利润项目金额的同时,增加公司股本额,股东权益总额并不改变。发放股票股利后,如果盈利总额不变,会由于普通股股数增加而引起每股盈余和每股市价的下降;但股东所持股票的市场价值总额仍保持不变。
二、分配信息披露
根据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或股份转增事项。在此期间,董事会必须对外发布股利分配公告,以确定分配的具体程序与时间安排。股利分配公告一般在股权登记前3个工作日发布。如果公司股东较少,股票交易又不活跃,公告日可以与股利支付日在同一天。公告内容包括:
1.利润分配方案。
2.股利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股利发放方法。
此外,为提高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分别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还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季度报告中分别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要求上市公司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如果本报告期内盈利但公司年度报告中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三、分配程序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为例:对于流通股份,其现金股利由上市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前划入深交所账户,再由深交所于登记日后第3个工作日划入各托管证券经营机构账户,托管证券经营机构于登记日后第5个工作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红股则于股权登记日后第3个工作日直接划入股东的证券账户,并自即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四、股利支付过程中的重要日期
1.股利宣告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东大会通过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以及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将宣布每股派发股利、股权登记日、除息日、股利支付日以及派发对象等事项。
2.股权登记日,即有权领取本期股利的股东其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登记在册的股东(即在此日及之前持有或买入股票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取本期股利,而在这一天之后登记在册的股东,即使是在股利支付日之前买入的股票,也无权领取本期分配的股利。此外,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除了分派现金股利以外,还伴随着送股或转增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送股或转增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支付的现金红利、应送的红股或转增股划到这部分股东的账上。
3.除息日,也称除权日,是指股利所有权与股票本身分离的日期,将股票中含有的股利分配权利予以解除,即在除息日当日及以后买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本次股利分配的权利。我国上市公司的除息日通常是在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由于在除息日之前的股票价格中包含了本次派发的股利,而自除息日起的股票价格中则不包含本次派发的股利,通常需要除权调整上市公司每股股票对应的股利价值,以便投资者对股价进行对比分析。
4.股利支付日,是公司确定的向股东正式发放股利的日期。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或其他方式将股利支付给股东。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为例,某股份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布最后分红方案的公告中称:“在20X1年3月10日M公司在某地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每股普通股分派股息0.4元的20X0年度股息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是20X1年4月17日,除息日是20X1年4月18日,股利支付日为20X1年4月24日,特此公告。”此例中,股利宣告日是3月10日;股权登记日是4月17日;除息日是4月18日;股利发放日为4月24日。
五、股利分配方案
企业的股利分配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股利支付形式。决定是以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还是其他某种形式支付股利。
2.股利支付率。股利支付率是指股利与净利润的比率。按年度计算的股利支付率非常不可靠。由于累计的以前年度盈余也可以用于股利分配,有时股利支付率甚至会大于100%。作为一种财务政策,股利支付率应当是若干年度的平均值。
3.股利政策的类型。决定采取固定股利政策,还是稳定增长股利政策,或是剩余股利政策等。
4.股利支付程序。确定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股利支付日等具体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