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参考多份国家、学校、出版商等发表的指引、提醒、指南等,概括出如下应用范围:
1、在没有人工监督和指导的情况下,研究人员不应该让AIGC工具独立发起、进行或制作研究成果[1]。
2、需要将AIGC直接生成的内容与个人的学术贡献分开,并明确标注AIGC在学业或科研相关任务中的贡献[2]。
3、直接生成的内容不能超过全文的20%[2]。
4、可以在个人创作基础上通过AIGC进行润色语言、修改语法和风格、辅助编辑[2]。
5、不可直接生成科学实验数据、实验图像;对于需要出版的艺术作品,通过AIGC生成的艺术作品需要咨询期刊编辑和出版商;可以对图表、图像的格式进行处理和优化[1]。
6、不应用来产生研究假设、直接撰写整篇论文文本或解释数据、得出科学结论等[1]。
7、申请项目时,不得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3, 4]。
8、人工智能写作工具仅可用于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辅助工作[5]。
9、研究人员对于AIGC所提供的资料、生成的内容需要自查,验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1]。对有争议的内容进行人工修正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准确性、知识产权、数据隐私等。最终研究者应对其提交的全部内容负责[2]。
10、作者署名:AIGC 工具也不能对已发表的作品或研究设计负责。同样,它在绝大多数国家也没有法律地位或持有或转让版权的能力,而这些责任和能力是对作者身份的基本要求。因此,根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对人工智能工具的立场声明,AIGC不能履行文章作者的角色,也不能被列为文章作者[1, 6]。同时不得将生成式人工智能列为成果共同完成人[4]。
11、在评审委托方(如期刊或出版社)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评审员或审稿人可以通过人工智能辅助起草或改进评审意见,但不可通过人工智能撰写同行评审意见[1, 7]。作者可通过AIGC协助回复评审意见,但不可在期刊的保密审查过程中将评审报告上传到AIGC[1]。
12、作为学生在课程作业时使用AIGC,需同时满足课程教师关于AIGC的要求;撰写毕业论文也需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规章中明确了AIGC的使用范围,则需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