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模拟:夫妻扶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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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双诉张园扶养纠纷一案
原告:董双,汉族, 1978年3月2日生,公司职员,住南山市康健护理中心。
诉讼代理人:杨伟,南山市君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园,汉族,1980年2月10日生,公司职员,住南山市天丰路12号。
诉讼代理人:林浩,公孝律师事物所律师
原告董双诉称,2002年原、被告结婚,2006年双方生有一女儿董雨。2011年以来,原告因患脑梗塞、脑萎缩、高血压(Ⅲ期极高危险组)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被告对原告不管、不尽扶养义务。无奈,原告近70岁的老母亲把原告送到康健护理中心托管和代养。被告很少去护理中心探望原告,也没有支付过护理费用,现董双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来源,难以支持护理费用。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每月支付原告2000元的扶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