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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要类别选择不当
一般来说,研究性原著必须使用报道性摘要,而综述和述评可以使用指示性摘要。有的作者把研究性原著的摘要写成了指示性摘要,主要介绍了研究目的和背景,而方法、结果和结论部分写得非常简单;还有的作者只是简单地罗列标题。由于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生物医学期刊采用了结构式摘要,这样的错误已不太常见。在个别未采用结构式摘要的期刊,还常常可以见到类似的问题。
2、人称使用不规范
GB/T 6447—86中明确规定,撰写摘要应使用第三人称,而不用第一、第二人称。生物医学期刊采用结构式摘要以后,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大改善,但还有个别作者撰写摘要习惯使用第一人称。在结构式摘要中,人称使用不规范经常出现在方法和结论部分。
3、缩略语的使用不当
生物医学论文和其他科技论文中,缩咯语的使用非常普遍。使用缩略语的目的是为了简化论文中反复多次使用的名词术语。按照国际惯例,一个较长的名词,在一篇论文中反复使用超过3次以上,才能使用其缩咯语,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如DNA、RNA、ATP等)除外。首次出现的名词用全称,后加缩咯语,如春季结膜炎(vernal keratoconjunctivitis,VKC),下文中再出现春季结膜炎时,可以直接使用其缩略语VKC,以此类推。
在我国生物医学期刊摘要中经常出现不该使用缩略语者而使用缩略语的情况。另一个经常出现的问题是,首次使用的名词不注全称,而直接使用英文缩略语,让读者看不懂其中含义。此外,不能自造缩咯语。
4、方法叙述不完整
有的作者为了控制摘要的长度,方法部分叙述非常简单,缺乏重要的和必要的信息,致使结果部分数据来源缺乏依据。
5、结果部分缺乏必要的数据
论文摘要结果部分的内容包括观察、实验测定的数据结果,患者的治疗结果及统计学处理结果等。这一部分最常出现的问题是缺乏必要的数据结果,而把研究的结论作为结果。有些实验研究,可能数据结果太多,一一列出要占据的篇幅太长,此时可以作一些省略,但主要的数据结果不得省略。此外,还存在摘要中的数据与正文中的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导致摘要中的结果表达不够准确。
6、结论的随意夸大
有的作者在摘要的结论部分随意假设,提出了文章方法和结果部分不能充分支持的结论。
另外一个常见的问题是,以动物为研究对象的实验研究,其结论随意扩大到人,夸大了适用对象的范围。显然,这样做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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