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态包括举止和表情。举止又包括站姿、坐姿、行姿、鞠躬、手势语等,基本原则是
端正,精神焕发,给评委清新振奋的感觉。具体要求如下:
站姿:“站如松”,挺拔而庄重,直立,头略抬起,自信,轻松;坐姿: 缓、稳、轻,切忌懒散地坐在椅子里,不要晃动膝部; 行姿:矫健、轻松、均速、优美;
蹲姿:双腿并拢,一高一低;
鞠躬:60度。
除此之外,在试讲的时候,可以适当加入一些手势语。比如讲授文科知识的时候,可以 采用手势:手背向上,用手掌侧面贴住板书进行讲解;讲授理科知识时候,可以虎口朝上, 拇指和食指相夹,抵住知识点进行详解。在使用手势语时一定要注意:不能有太多的手势; 切忌以下几种手势语:手扶讲台、抱书讲课、频繁扶眼镜 、用手摸刘海。
试讲时还要注意合理利用讲台,不能电线杆似的一动不动的站在一个位置,也不能为了 缓解紧张情绪在讲台上漫无目的的走来走去。具体来说:
(1)一进场,考生需要步伐稳健,用眼角余光扫视全场。面带微笑,站定,双脚呈45°
分开,两眼注视前方。
(2)考生可以站在讲桌侧面,靠近黑板的方向,便于书写。
(3)板书之后,考生站在黑板侧面,身体与黑板平行,面向学生进行讲解。特别忌讳
自写自说,面向黑板讲授,不关注学生。
(4)走下讲台,融入学生。考生可以站在第一排座位过道中间。

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个公式:一个信息表达的效果=7%的语言+38%的声音+55%的面部
表情。 表情要求亲切自然,面带微笑,目光祥和,具体要求如下:
微笑:一种是笑不露齿,一种是笑可露齿。
目光:直视对方,表示认真、尊重。注视“三角区”,时间为交谈时间的 3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