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1.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应考虑的因素
(1)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以及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实情况及对未来发展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预期的维护支出及企业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对该资产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
(7)与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确定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有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
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如企业经过努力,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的期限。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再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
(1)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处理。
(2)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并按照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1)摊销期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即其达到能够按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所必须的状态)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
对某项无形资产摊销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2)残值
无形资产的残值一般为零,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是存在活跃的市场,通过市场可以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并且从目前情况看,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该市场还可能存在的情况下,无形资产可以存在残值。
20×7年1月1日,阳光公司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价款400万元,款项已支付,估计该项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为10年。该项非专利技术专门用于企业产品生产;同时,购入一项商标权,支付价款360万元,款项已支付,协议约定该商标权的使用期限为12年。假定这两项无形资产的净残值为零,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阳光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通过购买取得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 4 000 000
—商标权 3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7 600 000
(2)按年摊销时。
非专利技术每年摊销额=4 000 000÷10=400 000(元)
商标权每年摊销额=3 600 000÷12= 280 000(元)
借:制造费用 400 000
管理费用 280 000
贷:累计摊销 680 00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根据可获得的情况判断,无法合理估计其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应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按照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需要至少于每一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应计提有关的减值准备。
20×6年1月1日,A公司购入一项市场领先的畅销产品的商标的成本为6 000万元,该商标按照法律规定还有5年的使用寿命,但是在保护期届满时,A公司可每10年以较低的手续费申请延期,同时,A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其有能力申请延期。此外,有关的调查表明,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市场竞争等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该商标将在不确定的期间内为企业带来现金流量。
根据上述情况,该商标可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进行摊销。
20×7年年底,A公司对该商标按照资产减值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表明该商标已发生减值。20×7年年底,该商标的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
则A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6年购入商标时: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60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 000 000
(2)20×7年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60 000 000—40 000 000) 20 000 000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商标权 20 000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