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务会计

何春艳 王琴 张校源 秦小丽 庄子萱 刘玮

目录

  • 1 总论
    • 1.1 课程导学
    • 1.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3 第一节      财务会计概述
    • 1.4 第二节  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及会计基础
    • 1.5 第三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 1.6 第四节 会计要素确认
    • 1.7 第五节 会计计量
    • 1.8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2 货币资金
    • 2.1 课程导学
    • 2.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2.3 第一节 货币资金概述
    • 2.4 第二节 库存现金
    • 2.5 第三 节   银行存款
    • 2.6 第四节  其他货币资金
    • 2.7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3 应收及预付款项
    • 3.1 课程导学
    • 3.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3.3 第一节 应收款项概述
    • 3.4 第二节 应收票据
    • 3.5 第二节 应收账款
    • 3.6 第六节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 3.7 第五节 应收款项减值
    • 3.8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4 存货
    • 4.1 课程导学
    • 4.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4.3 第一节   存货概述
    • 4.4 第二节存货的初始计量
    • 4.5 第三节存货的发出计价
    • 4.6 第四节计划成本法
    • 4.7 第五节存货的期末计量
    • 4.8 第六节存货清查
    • 4.9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5 金融资产
    • 5.1 课程导学
    • 5.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5.3 第一节 金融资产及其分类
    • 5.4 第二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 第三节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5.6 第四节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
    • 5.7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6 固定资产
    • 6.1 课程导学
    • 6.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6.3 第一节固定资产概述
    • 6.4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 6.5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
    • 6.6 第四节固定资产处置
    • 6.7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7 无形资产
    • 7.1 课程导学
    • 7.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7.3 第一节无形资产概述
    • 7.4 第二节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 7.5 第三节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 7.6 第四节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 7.7 第五节无形资产的处置和报废
    • 7.8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8 长期股权投资
    • 8.1 课程导学
    • 8.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8.3 第一节长期股权投概述
    • 8.4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 8.5 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 8.6 第四节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和处置
    • 8.7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9 投资性房地产
    • 9.1 课程导学
    • 9.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9.3 第一节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 9.4 第二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
    • 9.5 第三节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 9.6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10 流动负债
    • 10.1 课程导学
    • 10.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0.3 第一节负债概述
    • 10.4 第二节短期借款
    • 10.5 第三节应付及预收款项
    • 10.6 第四节应付职工薪酬
    • 10.7 第五节应交税费
    • 10.8 第六节其他应付款项
  • 11 非流动负债
    • 11.1 课程导学
    • 11.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1.3 第一节 非流动负债概述
    • 11.4 第二节长期借款
    • 11.5 第三节应付债券
    • 11.6 第四节长期应付款
    • 11.7 第五节 预计负债
  • 12 所有者权益
    • 12.1 课程导学
    • 12.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2.3 第一节所有者权益概述
    • 12.4 第二节实收资本
    • 12.5 第三节资本公积
    • 12.6 第四节留存收益
    • 12.7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 13 收入
    • 13.1 课程导学
    • 13.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3.3 第一节 收入概述
    • 13.4 第二节  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 13.5 第三节 合同成本
    • 13.6 第四节 收入的会计处理
  • 14 费用
    • 14.1 课程导学
    • 14.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4.3 第一节 费用概述
    • 14.4 第二节 期间费用的核算
    • 14.5 第三节 营业成本的核算
    • 14.6 第四节 税金及附加
  • 15 利润
    • 15.1 课程导学
    • 15.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5.3 利润概述
    • 15.4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
    • 15.5 本年利润的核算
    • 15.6 利润分配的核算
  • 16 财务报告
    • 16.1 课程导学
    • 16.2 学习目标、重难点
    • 16.3 第一节财务报告概述
    • 16.4 第二节资产负债表
    • 16.5 第三节利润表
    • 16.6 第四节现金流量表
    • 16.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6.8 本章相关法规、制度及主要阅读文献
第二节  财务会计基本假设及会计基础

一、会计基本假设

会计基本前提,也称会计假设。会计所处的是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面对复杂的会计环境,需要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等作出的合理设定,对会计领域中尚未确定的事项作出合乎事理的推断。 会计假设,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赖以存在的基本前提条件,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服务的特定对象,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与其决策有用的信息,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编制应当集中于反映特定对象的活动,并将其与其他经济实体区别开来。才能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

  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并非对等的概念。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例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 ,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再如,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尽管不属于法律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应当对每项基金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持续经营是相对于非持续经营而言的,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 。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持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前提 ,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同时,持续经营假设也是会计分期假设的前提。

  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此,需要企业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假设做出分析和判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做相应披露。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在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过程中,人为地划分为一个个间距相等、首尾相接的会计期间,以便确定每一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和盈亏,确定该会计期间期初、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金额,并据以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分期规定了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以年度为会计期间通常称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起讫时间,各个国家的划分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采用公历年度,有的国家则另设起止时间。在我国,以公历年度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以公历1 月 1 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年度内,再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等较短的期间 ,这些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统称为中期。划分会计期间对企业会计核算有重大影响,它是企业分期反映经营活动和总结经营成果的前提。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以年度为会计期间通常称为会计年度,会计年度的起讫时间,各个国家的划分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国家采用公历年度,有的国家则另设起止时间。在我国,以公历年度作为企业的会计年度,即以公历1 月 1 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年度内,再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份等较短的期间 ,这些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统称为中期。划分会计期间对企业会计核算有重大影响,它是企业分期反映经营活动和总结经营成果的前提。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货币计量假设下,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之所以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是由货币的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储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的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等,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实物管理和会计计量。所以,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交易、事项,财务会计核算就选择了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在有些情况下,统一采用货币计量也有缺陷,某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但这些信息对于使用者决策来讲也很重要,为此,企业可以在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有关非财务信息来弥补上述缺陷。

   二、会计基础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取得和责任完成作为收入和费用发生的标志,有助于正确计算企业的经营成果。

  在我国会计实务中,还存在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方法,称为收付实现制。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的政府会计中的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而企业则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