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是指企业最初取得固定资产时对其入账价值的确定。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
成本包括:实际支付的买价、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
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
外购固定资产所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可作为进行税额单独抵扣,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由于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的管理实行了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即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将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次性全部扣除,所以企业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应交增值税税额不能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而是作为进项税额单独核算。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外购的固定资产如果是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则其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而应计入所购资产成本中;二是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如果将其用于企业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方面,应在当月按照扣除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采用一揽子购买方式进行购买的固定资产
将购买的总成本按每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各项资产公允价值总和的比例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购置固定资产所支付的价款、运输费和安装成本等,待固定资产安装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再将“在建工程”科目归集的固定资产成本一次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举例1: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30 000元,应交增值税5 100元,支付的场地整理费、运输费、装卸费等合计1 200元。上述款项企业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31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00
贷:银行存款 41100
举例2: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揽子购买某工厂的汽车、设备和厂房,共计支付现金390 000元。经评估,上述三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分别为150 000元、120 000元和130 000元。
设备和厂房不需要安装和改建、扩建,可以直接投入使用,会计处理如下(假定不考虑增值税问题):
支付成本分配比例=390 000÷(150 000+120 000+130 000)=0.975
汽车的购买成本:150 000×0.975=146 250(元)
设备的购买成本:120 000×0.975=117 000(元)
厂房的购买成本:130 000×0.975=126 750(元) 390 000元
借:固定资产——汽车 146 250
——设备 117 000
——厂房 126 750
贷:银行存款 390 000
举例3: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专用设备,发票上注明设备价款50 000元,应交增值税8 500元,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等合计2 100元,支付安装成本800元。以上款项均通过银行支付。其账务处理如下:
1)借:工程物资 52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500
贷:银行存款 58 600
(2)借:在建工程 52 900
贷:工程物资 52 100
银行存款 800
(3)借:固定资产 52 900
贷:在建工程 52 900
大家想一想 还可以怎么核算?
(三)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应按照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为了便于归集和计算固定资产的实际建造成本,企业应设置“在建工程”科目。
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可以单独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营建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
1.自营工程 2.出包工程(不作要求)
企业通常只将固定资产建造工程中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一些间接支出,如制造费用等并不分配计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成本。
在确定自营工程成本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见教材136
自营动产:
1)购入工程物资所支付的增值税,不应计入工程成本,应作为进项税额单独列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工程领用外购存货,应按成本转出,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3)工程领用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应视同销售,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连同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的生产成本一并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没有离开本单位,不确认收入。
(4)在建工程完工,对于已领出的剩余物资应办理退库手续。
借: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5)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注意: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作相反会计分录。
(6)工程完工后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毁损,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工程物资
(7)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如转作本企业企业库存材料的,按其实际成本转作企业的库存材料。
借:原材料
贷:工程物资
(8)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等劳务支出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举例4:华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剩余生产能力自行制造一台设备。在建造过程中主要发生下列支出:
(1)20×9年1月6日用银行存款购入工程物资93 600元,其中价款80 000元,应交增值税13 600元,工程物资验收入库。
(2)20×9年1月20日工程开始,当日实际领用工程物资
80 000元;领用库存材料一批,实际成本6000元;领用库存产成品若干件,实际成本8100元,计税价格11000元,计算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870元;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等劳务支出共计5000元,工程应负担直接人工费10 260元。
(3)20×9年4月30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会计分录如下:
(1)20×9年1月6日,购入工程物资、验收入库。
借:工程物资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银行存款 93 600
(2)20×9年1月20日,领用工程物资,投入自营工程。
借:在建工程 80 000
贷:工程物资 80 000
(3)20×9年1月20日,领用库存材料。
借:在建工程 6 000
贷:原材料 6 000
(4)20×9年1月20日,领用库存产成品。
借:在建工程 9 970
贷:库存商品 8 100
(5)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水、电等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 5 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5 000
(6)结转应由工程负担的直接人工费。
借:在建工程 10 2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 260
(7)20×9年4月30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算并结转工程成本。
设备制造成本=80 000+6 000+9 970+5 000+10 260=111 230(元)
借:固定资产 111 230
贷:在建工程 111 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