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应收款项概述
上一节
下一节
一、应收款项的概念
应收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企业应严格将不同内容的应收款项分类加以核算,以正确反映、监督各种短期债权的发生及收回情况,保证企业这部分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原则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
(1)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带息的应收款项, 应于期末按照本金(或票面价值)与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增加其账面余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3)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 应按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不再计提利息。
(4)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 按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规定处理。
(5)企业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例题:下列各项中,会引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动的有( )。
A.支付手续费方式下发出委托代销商品
B.计提坏账准备
C.代购货方垫付的包装费
D.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答案】BC
【解析】选项A不确认应收账款,选项D属于其他应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