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章       总论
    • 1.1 会计的产生与发展
    • 1.2 会计的含义和职能
    • 1.3 会计的目标
    • 1.4 会计方法
  • 2 第二章   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
    • 2.1 会计对象、会计要素
    • 2.2 会计等式
  • 3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
    • 3.1 会计假设
    • 3.2 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 3.3 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及其要求
  • 4 第四章   账户与复式记账
    • 4.1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
    • 4.2 复式记账与借贷记账法
  • 5 第五章  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
    • 5.1 资金筹集业务的核算
    • 5.2 供应过程业务的核算
    • 5.3 生产业务的核算
    • 5.4 销售业务的核算
    • 5.5 财务成果的形成及利润分配
  • 6 第六章  账户的分录
    • 6.1 账户按经济内容分类
    • 6.2 账户按用途胡结构分类
  • 7 第七章  会计凭证
    • 7.1 会计凭证的作用和种类
    • 7.2 原始凭证
    • 7.3 记账凭证
    • 7.4 会计凭证的传递
  • 8 第八章   会计账簿
    • 8.1 账簿的意义与种类
    • 8.2 账簿设置与登记
    • 8.3 错账与错账的更正
  • 9 第九章   财产清查
    • 9.1 财产清查概述
    • 9.2 存货的盘存制度
    • 9.3 财产清查的内容和方法
    • 9.4 财产清查的账务处理
  • 10 第十章  财务报告
    • 10.1 财务报告概述
    • 10.2 资产负债表
    • 10.3 利润表
    • 10.4 现金流量表
  • 11 期末复习知识点
    • 11.1 单项选择题知识点
    • 11.2 多项选择题知识点
    • 11.3 判断题知识点
    • 11.4 计算题知识点
    • 11.5 账务处理知识点
    • 11.6 问答题知识点
财产清查的内容和方法


一、财产清查的意义

(一)财产清查的基本含义

财产清查就是通过对实物、现金的实地盘点和对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的查对,来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实存数、并查明实存数同账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造成各种财产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收、发各项财产过程中,由于计量、检验不准确而发生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

2、在财产发生增减变动时,没有填制凭证而登记入账;或者在填制凭证、登账时,发生计算上或登记上的差错。

3、在财产的保管过程中,受到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而发生的数量和质量上的变化。

4、由于保管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发生的财产残损、变质与短缺,以及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差错。

5、由于不法分子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而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

6、因未达账项或拒付而引起单位之间账账不符等。

(二)财产清查的作用

1、通过财产清查,可查明各项财产的实存数与账存数的差异,以及发生差异的原因及责任,及时按照规定把账存数调整为实存数,从而达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可靠。

2、通过财产清查,可查明各种财产的结存和利用情况,可发现有无储备不足、积压、闲置等情况,以便采取措施,充分挖掘物资潜力,合理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源。

3、通过财产清查,可查明各项财产有无短缺、毁损、变质、贪污盗窃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追查责任,同时要吸取教训,改进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二、财产清查的种类重点

财产清查的种类:

1、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全部清查是指对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与核对。清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种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各项:

1)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物资、受托代保管物资等。

2)现金、银行存款、在途货币资金、股票、债券等。

    3)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各种银行借款等。

全部清查,一般是在年终决算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联营和清产核资时进行,目的是保证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局部清查是指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具体清查对象应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一般限于流动性较大又易于损耗的物资和比较贵重的财产。如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除年终全部清查外,还应在年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各种贵重财产每月至少要清查一次;库存现金要每日清查一次;银行存款至少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要核对两次。

2、财产清查按照清查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定期清查是指按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财产进行的清查。一般是在月末、季末或年终结账前进行。

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前不规定清查日期而临时进行的财产清查、因此,也称临时清查。

不定期清查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

1)更换财产物资和现金保管人时;

2)财产发生非常灾害或意外损失时;

3)有关单位对企业进行审计查账时;

4)企业关、停、并、转、清产核资、破产清算时。

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的范围,可以是全部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三)财产清查的方法重点

由于企业财产种类较多,各有特点,因此在清查时要采用不同的方法。

1、实物的清查方法。

1)实地盘点法,即到实物保管现场,通过点数、过磅、量尺等方法来确定实物的实存数量的方法;

2)技术测定法,即将实物整理成近似某种几何体,然后测量出体积,据以计算出实物数量的方法;

2、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

1)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

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应采用实地盘点法。先确定库存现金的实有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结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

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与实物和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不同,它是采取与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进行的。核对前应把截止到清查日所有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登记入账,然后与银行开来的记录本单位银行存款收、支、结余情况的对账单逐笔核对,如发生错账、漏账,应查清原因及时更正。但即使在双方记账均无差错的情况下,也往往会出现双方的的余额不相一致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未达账项引起的。

未达账项,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由于凭证传递上的时间差,一方已收到结算凭证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收到结算凭证因而尚未登记入账的款项。具体有以下四种情况。

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的款项。如企业销售产品收到支票,送存银行后即可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回单联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则要等款项收妥后才能记增加,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了企业已收款入账,银行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②企业已付,银行未付的款项。如企业开出一张支票支付购料款,企业可根据支票存根、发票及收料单等记银行存款的减少,而这时银行由于未接到支付款项的凭证而尚未记银行存款减少,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了企业已付款入账,银行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③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款项。如外地某单位给企业汇来货款,银行收到汇款单后,登记企业银行存款增加,企业由于未收到汇款凭证尚未记银行存款增加,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了银行已收款入账,企业尚未收款入账的款项。

④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如银行代企业支付款项,银行已取得支付款项的凭证记银行存款的减少,企业由于未接到凭证尚未记银行存款减少,如果此时对账,就形成了银行已付款入账,企业尚未付款入账的款项。

例:某公司2001年8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600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740000元,经过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未达账项:

①企业收到销货款20000元,已记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尚未记增加;

②企业支付购料款180000元,已记银行存款减少,银行尚未记减少;

③银行代收某公司汇来购货款100000元,银行已登记存款增加,企业尚未记增加;

④银行代企业支付购料款80000元,银行已登记存款减少,企业尚未记减少。

根据以上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表9-5所示。

95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001831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加: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

减: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560000

100000

80000

银行对账单余额

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

减: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

740000

20000

180000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580000

调节后的存款余额

580000

3)债权债务的清查

对于债权、债务各项目的清查,应采取与双方核对账目的方法。在保证本单位所记账目正确完整的基础上,编制对账单,派人或发函与对方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