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销售、利润业务的确认与记录
一 、销售业务的确认与记录:(重点)
(一)收入业务的确认
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工业企业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应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
企业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也就是商品、产品已经发出或者劳务已经提供;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收取价款的凭据作为营业收入实现的基本条件。无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均应以此为基础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二)收入业务会计记录的账户设置
为了记录收入业务,应设置 “产品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 “产品销售费用”、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等账户。
1、“产品销售收入”账户
“产品销售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销售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其贷方登记实现的销售收入;借方登记发生销货退回和期末将实现的销售收入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该账户应按照产品类别设置明细账。
2、“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销售产品的成本。其借方登记企业结转已销售产品的成本,贷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照产品类别设置明细账。
3、“营业费用”账户
“营业费用”账户
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其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产品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其借方登记企业按照规定计算应由本期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贷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5、“其他业务收入”账户
“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其贷方登记企业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6、“其他业务支出”账户
“其他业务支出”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除产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成本、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等。其借方登记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贷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7、“应收账款”账户
“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其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应收账款;贷方登记收回的应收账款或已确认为坏账而转销的应收账款;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应收回的账款。该账户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分类账户。
8、“应收票据”账户
“应收票据”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其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商业汇票;贷方登记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或未到期向银行贴现的票面金额;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企业应设置 “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