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业收入审计
一、主营业务收入审计目标
1、利润表中记录的营业收入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所有应当记录的营业收入均已记录。
3、与营业收入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4、营业收入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营业收入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6、营业收入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的列报。
二、主营业务收入实质性测试程序
1.获取或编制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是否正确,并与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和总账的发生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2.查明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实现条件,前后期是否一致。
交款提货方式
预收货款方式
托收承付方式
委托代销方式
分期收款方式等
3.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本期与上期的营业收入、销售预测数进行比较,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及其构成的变动是否异常,并分析异常变动的原因。
计算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期预算或预测数据比较,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各期之间是否存在重大波动,查明原因。
比较本期各月各类主营业务收入的波动情况,分析其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季节性、周期性的经营规律,查明异常现象和重大波动的原因。
将本期重要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检查是否存在异常。
根据增值税发票申报表或普通发票,估算全年收入,与实际收入金额比较。
比较当年及以前年度销售退回、折扣与折让的总额及其与营业收入的比率,并查明异常情况的原因。
比较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现销与赊销的比例,并查明异常情况的原因;
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利润进行比较风险,判断其合理性。
4.实施销售的截止测试。
(1)目的
确定被审计单位主营业务收入业务的会计记录归属期是否正确,即是否有应计入本期被推迟至下期,或者应计入下期的是否提前至本期。
(2)三个日期
①发票开具日期或者收款日期;
②记账日期;
③发货日期;
(3)截止测试三条审查线路
5、审查售价是否合理。
6、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7.审查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8.查找未经确认的大额销售。
9.检查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业务。
10.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在利润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
例题:注册会计师在审计ABC公司2007年财务报表时,发现以前盈利的甲产品12月份却发生了亏损。注册会计师怀疑可能有问题,于是调阅了“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与“库存商品”明细账等,发现12月有10台甲产品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增值税却未核算,为了进一步查明此事,注册会计师抽查了12月份甲产品的发票存根、出库单,查明12月已销售给DEF公司的10台甲产品已开出发票,货于12月20日发出,货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为17 000元。为了查明该款是否收到,注册会计师调阅了12月“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现12月5日摘要栏记录为“预收DEF公司的货款”,检查其收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预收账款 117 000
该收款凭证后附单据为进账单一张。ABC公司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法定盈余公各积计提比例为10%。
【存在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并核算增值税销售税额,该公司未按规定核算收入及税金,从性质上讲属于偷税行为。
【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该公司调整会计处理,并及时补交税金。
【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包括审计调整分录与会计调整分录
1.会计调整分录
(1)调整预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和增值税
借:预收账款 117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000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7 000
(2)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000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5 000
(4)调整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7 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 500
2.审计调整分录
(1)调整预收款项、营业收入和应交税费。
借:预收款项 117 000
贷: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 000
(2)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25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000
(3)调整盈余公积
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 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7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