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一、识别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
1、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各项风险评估程序,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并将识别的风险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列报相联系;
2、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
3、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识别的风险的重大程度;
4、考虑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包括发生多项错报的可能性),以及潜在错报的重大程度是否足以导致重大错报。
二、识别两个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与财务报表整体存在广泛联系,它可能影响多项认定。
此类风险通常与控制环境有关。
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某些重大错报风险可能与特定的某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认定相关。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识别的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予以汇总和评估,确定认定层次上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三、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特别风险的含义
特别风险,是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估的、根据判断认为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
(二)确定特别风险时应当考虑下列事项
(三)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导致的特别风险
非常规交易的特征:
①管理层更多地介入会计处理;
②数据收集和处理涉及更多的人工成分;
③复杂的计算或会计处理方法;
④非常规交易的性质可能使被审计单位难以对由此产生的特别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判断事项可能会导致的特别风险
判断事项通常包括作出的会计估计。
原因:
①对涉及会计估计、收入确认等方面的会计原则存在不同的理解;
②所要求的判断可能是主观和复杂的;
③需要对未来事项作出假设。
由于与重大非常规交易或判断事项相关的风险很少受到日常控制的约束,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针对该特别风险设计和实施了控制。如果被审计单位未能针对该特别风险设计和实施了控制,审计人员应当认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考虑其对风险评估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