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主义改造是在生产关系方面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一场伟大的变革,它对生产力的发展直接起到了促进作用。
在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期间,即从1953年到1956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9.6%,农业总产值每年递增4.8%。经济发展比较快,经济效益比较好,重要经济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比较协调。市场繁荣,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在改造过程中,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经济表现了明显的优越性。1955年,公私合营工业比私营工业的工人劳动生产率平均高一倍。农业生产在这期间基本上也是逐年上升的。1956年,农业遇到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总产值还是增长了5%。值得提出的是,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农田水利建设事业大大地发展了。仅1956年一年所兴修的农田水利工程的灌溉面积即达1.5亿亩,当年受益的达1亿亩。这等于解放前全国所有水利设施的灌溉面积的一半,等于新中国成立后六年中发展的灌溉面积的两倍。当年受灾农田面积达两亿数千万亩,除八千万亩因毁灭性的灾害失收外,其余都依靠集体的力量大大减轻了灾害。这就是1956年为什么在灾害严重的情况下,还能够实现农业显著增产的根本原因。
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为中国全面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开辟了道路。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这就使社会生产力从旧的生产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取得比资本主义更快更好的现代化发展速度铺平了道路。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岀:社会主义改造尽管存在某些缺点和偏差,“但整个来说,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