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马克主义的实践观、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掌握实践、认识、真理、价值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树立实践第一的观点,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良性互动。
二、教学重点
1.科学实践观及其意义
2.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3.认识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4.真理的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
5.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6.认识论与思想路线
一、科学的实践观及其意义
(一)科学实践观的创立与发展
1.马克思、恩格斯以前的实践观
2.马克思创立的科学实践观
(二)科学实践观的意义
二、实践的本质与基本结构
(一)实践的本质
(二)实践的基本结构
第一,实践主体。
第二,实践客体。
第三,实践中介。
(三)实践形式的多样性
(四)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在认识活动中的决定作用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第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三、认识的本质与过程
(一)认识的本质
第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对认识本质的不同回答。
第二,旧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回答。
第三,辩证唯物主义对认识本质的科学回答。
(二)从实践到认识
认识的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两种不同水平的反映形式,也是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事物的各个方面的认识。
理性认识是指人们借助抽象思维,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础上,达到关于事物的本质、全体、内部联系和事物自身规律性的认识。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性质虽然不同,但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第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第二,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和深化为理性认识。
第三,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
(三)从认识到实践
从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能动的飞跃。
四、实践与认识的辩证运动及其规律
实践与认识的证运动,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辩证发展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