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评价与管理
一、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原则
1.完整全面性原则。是指评价指标体系最初设置时,对于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之间的各种关系活动,要考虑较为全面。系统评价指标必须全面反映供应商、分销商目前的综合水平、随着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需要对各项评价因素进行调整的要及时的改进,保证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符合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发展的需要。
2.简明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大小必须合适,必须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发展性,重视供应链的长远发展潜力。指标体系的设置应有一定的科学性。
3.稳定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置应与国内指标体系兼容,与国际指标体系接轨,并注意其具体情况。
4.灵活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使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指标加以灵活应用。
5.定性和定量指标相结合原则。影响评价合作伙伴优劣的许多因素只用定性指标无法描述清楚,必须加以定量指标的补充和说明,因此将两者相结合来建立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是必要的。
6.动态性原则。评价指标应尽可能反映合作伙伴未来竞争力的动态变化,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是长期的,并且是建立在各自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之上的,故要求合作伙伴具有可持续的竞争力与创新能力。
7.信息化原则。供应链是跨部门、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链条组织。为了供应链的顺利运作,需要大量的信息处理,信息应用程度是动态供应链成员之间传递信息、交流意见、统一管理、互相协调的保障。因此,信息化是实现动态供应链敏捷性的基础。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传统的企业从产品质量、价格、交货准时性、提前期等方面来评价和选择合作伙伴。这种单项评价指标缺乏全面性、综合性,经常很难反映出供应链真实情况,例如其生产能力、合作意愿等。因此产生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它可以弥补单项评价指标的缺陷,有效地甄选出适合自己企业的合作伙伴来。只有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才有可能对企业做出全面、客观、真实的评价。有人提出了三级评价指标体系:第一级指标由企业业绩、业务结构与生产能力、质量体系和企业环境构成,即从影响合作伙伴关系四个关键维度来评价企业;第二级指标是经过第一级指标细化而成;相应地,第三级指标由上一级指标即第二级指标进一步细化得到;以此类推,供应链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指标体系结构。每级指标可以指定评价值区间,,本书主要列出第一二级评价指标体系,如图2-9所示:

二、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管理
供应链系统运行业绩的好坏主要取决于合作伙伴关系是否协调,只有和谐而稳定的关系才能发挥最佳效能。通过发挥主导企业的核心作用,在培育企业自身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不断缩小与合作企业之间的文化差异,加强信息交流与知识共享问题,建立相应的激励措施,树立供应链全局观念,最终实现供应链企业之间合作的双赢关系。
(一)信息交流与知识共享机制
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有助于减少投机行为,有助于促进重要生产信息的自由流动。为加强供应商与制造商的信息交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在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经常进行有关成本、 作业计划、 质量控制信息的交流与沟通,保持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实施并行工程。 制造商在产品设计阶段让供应商参与进来,这样供应商可以在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性能和功能方面提供有关信息,为实施QFD(质量功能配置) 的产品开发方法创造条件, 把用户的价值需求及时地转化为供应商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与功能要求;建立联合的任务小组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应建立一种基于团队的工作小组,双方的有关人员共同解决供应过程以及制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供应商和制造商经常互访。供应商与制造商采购部门应经常性地互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各自在合作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良好的合作气氛;使用电子数据交换(EDI )和因特网技术进行快速的数据传输。
(二)合作伙伴的激励机制
要保持长期的双赢关系,对供应商的激励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就不可能维持良好的供应关系。在激励机制的设计上,要体现公平、一致的原则。给予供应商价格折扣和柔性合同,以及采用赠送股权等,使供应商和制造商分享成功,同时也使供应商从合作中体会到双赢机制的好处。
(三)合理的评价方法和手段
要进行合作伙伴的激励,就必须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价,只有各个企业工作不断改进。没有合理的评价方法,就不可能对供应商的合作效果进行评价,这将大大挫伤各企业的合作积极性。和合作的稳定性。对供应链的评价要抓住主要指标和问题,比如交货质量是否改善了,提前期是否缩短了,交货的准时率是否提高了等。通过评价,把结果反馈给供应链上企业,和企业一起共同探讨问题的根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