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一)国家制订的义务教育课程计划
1.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基本精神
根据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围绕“三个面向”的指导思想、“为了每位学生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关注“新人”创新能力培养的改革目标,努力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对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突出不同学科课程内容与形态的特点,为合理地设计课程目标、内容,进一步优化教学,改进教学评价等,均衡设置课程,加强课程的综合性与选择性,充分发挥我国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整体育人”的基本理念精神。
2.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构成
(1)培养目标。
即预期的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要求。
(2)课程设置。
即某一级或某一类学校开设哪些课程,课程开设顺序及其主要任务,包括课程安排和课程设置说明。课程设置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①科目设置:即开哪些课程,包括类型与科目。这是关于教育内容选择的第一个层次,即哪些领域需要学习掌握。
②学时分配:即对整个教育阶段(如九年义务教育学段)总学时、周学时给出规定,并对每个课程科目所占学时数(比例)做出基本安排。
③开设顺序:主要是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学科间关系,安排各门课程开设的先后顺序。
(3)课程实施。
即通过教育教学活动具体落实课程计划,主要涉及教材、教师、学生、教学组织、教与学的方式等相关内容,也包括课时分配、学年和学周安排等。
(4)课程评价。
即对课程质量高低和课程功能发挥程度的价值判断,是实现课程目标的关键环节,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发挥着教育导向和质量监控的作用,也是指导和帮助师生改进教与学的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
(5)课程管理。
即关于课程设置、开发、实施和评价等相关权利的制度安排、规范要求和组织机制。我国采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制,各级管理主体均可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课程管理职能。
3.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地位和作用
课程计划是教育构想的集中体现,是课程政策具体的、制度化了的载体,是承载课程政策信息的有形文件,是落实课程政策主要精神理念的重要渠道。就课程计划对学生发展的意义而言,学校通过共同课程的设置、实施和评价,设计学生基本的学习经历,形成群体学生的共同基础;学校通过选择性课程的设置、实施和评价以及教学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学习过程的个性化,来发展学生的不同基础,实现因材施教。
课程计划是制订学科课程标准、编撰教科书和其他教学材料的依据。对教师专业成长来说,学校课程计划决定着学校所有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受,这有助于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与方向;学校课程计划的研究、实践和反思,也有助于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课程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组织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在学生从进校到毕业的整个过程中,上哪些课程、安排哪些环节、受哪些基本训练、应当逐步具备怎样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基本都由课程计划所确定。对学校的改进而言,学校课程计划是学校文化和办学特点的具体体现;学校课程计划是社会认识学校和学校展现自己的窗口;学校课程计划逐年的研制、总结、评价、反思与改进过程,也是实现学校不断发展的有利保障。
4.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特点
(1)突出德育的时代特征。
(2) 突出能力为重的人才培养要求。
(3)关注学生学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