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了解车票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时间、车票只能存放于AFC票务室、客服中心、自动售票(TVM)和出站闸机(GATE)等处,除特殊原因,任何人不可在其他地点放置车票。
(2)车票在运送途中,一律放在上锁的票箱或封闭手推车内。
(3)车票在任何地点存放都要有相应人员负责,一旦发生丢失、损坏,按票务管理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4)在有监控设备的条件下,清点、交接任何车票,均需在监控摄像头有效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私藏车票。
(5)售票开始前,客运值班员与售票员当面清点所领储值票以及找零项,并将配发数填写在《售票员结算单》上,待售票员清点确认后双方在《售票员结算单》上签章确认。
(6)运营过程中售票员如要离开客服中心的,须通知客运值班员,并退出票务处理机(BOM)操作界面,客运值班员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顶班,如需客运值班员或机动售票员顶班,顶班交接时,双方应各自在票务处理设备退出及登录自己账号,禁止信用交接、使用他人的操作号进行售票。
(7)售票结束后,售票员要将所有车票交回AFC票务室与客运值班员办理结账交接。
(8)在非运营时间,车站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客服中心开启、操作票务处理机。
(9)在未得到当班值班站长的许可下,任何非当班票务工作人员不得进入AFC票务室、客服中心。任何非当班人员在进入AFC票务室时,必须有一名当值客运值班员陪同。
(10)在非运营时间,除当班客运值班员、值班站长、售票员和厅巡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AFC票务室。(特殊情况下,由值班站长或站长批准进入的除外)
(11)AFC票务室摄像监控设备必须24h开启,录影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删剪。
2.了解车站现金的组成;理解车站现金存放要求;理解车站现金交接规定;理解更换自动售票机、自动增值机钱箱规定;理解钱箱清点规定;了解车站票款收入包括的内容。
车站现金组成:车站的票款收入和车站日常票务运作备用金。
现金存放要求:AFC票务室、客服中心、临时售票处、自动售票机(TVM)和自动增值机(AVM)的钱箱
车站票款收入:自动售票机售票收入、自动增值机储值票增值收入、票务处理机售票和储值票增值收入、临时售票处收入、乘客票务处理收入等。
现金交接规定:
(1)纸币
(2)硬币
更换TVM、AVM钱箱规定:
(1)在本站停止售票后或自动售票机、自动增值机发出“钱箱将满”或“钱箱已满”的信息或各站结合本站具体情况制定固定时间更换钱箱。
(2)更换钱箱必须按《车站AFC设备操作手册》规定的程序操作。
(3)每日运营结束后,必须更换所有投入服务的自动售票机、自动增值机的钱箱,数据清零并将设备设为暂停状态。
(4)更换钱箱时,凭门禁卡和钥匙打开自动售票机、自动增值机维修门,输入指定密码和操作号登录。
(5)更换钱箱时需双人共同进行操作并同时在《TVM(AVM)钱箱更换/清点记录表》记录设备相关钱、票数。
(6)更换完钱箱后须根据《TVM(AVM)钱箱更换/清点记录表》在票务管理终端上输入相关数据。
钱箱清点规定:
(1)客运值班员到值班站长处领取钱箱钥匙,并做好记录。
(2)在AFC票务室内,由双人在监控摄像头有效范围内负责清点(其中一人为客运值班员),同时须填写《TVM(AVM)钱箱更换/清点记录表》的相应部分,客运值班员在票务管理终端上输入钱箱实际清点数据。
(3)清点钱箱时严禁混点,必须按每台设备换下的钱箱分别清点并记录差异,50元以上误差需报票务室轮值监控。
(4)在清点中若发现假币、残币、机币,须报票务室轮值监控并用票务专用信封加封后上交票务室。
(5)填写台账、在票务管理终端上录入数据时要认真,确保钱箱号、设备号、实点数正确无误,同时经手人要在台账上签章确认。
(6)在清点过程中已清点和未清点的钱箱要分开存放,避免遗漏,同时要确保钱币没有卡在点钞设备内。
(7)钱箱清点、数据录入和台账填写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按解行的要求进行封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