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程序
一般程序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治安案件经过受理、调查取证、适用必要的法律措施、告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执行等阶段的法律过程。
(一)受理
1.受理的含义
治安案件受理,简称受案,是指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有关机关移送或者自己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接受并进行登记和审查处理的法律活动。
2.治安案件受理的来源
第一类是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事实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第二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报案或者举报、被侵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第三类是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
3.治安案件受理程序及规范
(1)依法、及时受理,如实登记
(2)区分不同情況,依法分别处理
(3)规范处理涉案财物
(4)制作法律文书
(二)调查取证
1.传唤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为了查明案情,依法命令违反治安管理嫌疑人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调查的法律措施。根据实施传唤的形式不同,可分为书面传唤和口头传唤。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并通知其家属。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2.询问
(1)询问时间和地点
①公安机关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询问查证期间应当保证违法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②询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住处或者单位进行,也可以将违法嫌疑人传唤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询问被侵害人或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③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2)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利
(3)询问特殊情形的人员
①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②询问聋哑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中注明;
③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询问人,应当为其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中注明。
3.勘验、检查
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应当进行勘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具体参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4.鉴定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
5.辨认
辨认,是指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或者违法嫌疑人进行辨别、确认的行为。为了查明案情,办案人民警察可以让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进行辨认。
6.证据保全
(1)扣押、登记、先行登记保存(2)查封(3)抽样取证
(三)告知
1.告知的含义
2.告知成立的条件
(1)告知的对象是当事人。(2)告知的实质内容。(3)必须在做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告知。(4)告知的方式。
3.听取
听取,是指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就其被告知的内容进行陈述和申辩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予以复核的法律活动。公安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就被告知的内容所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同时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四)听证
听证的含义
听证的适用范围
实施听证应注意的问题
(五)处理决定
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1.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4.对需要给于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5.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须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6.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六)执行
1.罚款的执行。罚款有四种执行方式,即自行履行、当场收缴、暂缓执行、强制执行。
2.行政拘留的执行。行政拘留有三种执行方式,即直接执行、暂缓执行、不执行。
3.其他处理决定的执行
(1)警告的执行
(2)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或执照的执行
二、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1.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3.违法事实确凿;
4.符合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对个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警告或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5.排除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7条规定,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不适用当场处罚。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规范
1.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2.收集证据;
3.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4.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5.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6.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三、快速办理
(一)快速办理的实质要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0条的规定,快速办理适用的实质条件有三个:一是事实清楚,但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二是违法嫌疑人自愿认错认罚;三是违法嫌疑人对违法事实和法律适用没有异议。
(二)不适用快速办理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1条的规定,治安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快速办理:(1)违法嫌疑人系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2)依法应当适用听证程序的;(3)可能作出10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的;(4)其他不宜快速办理的。
(三)快速办理的形式要件
(1)应当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相关规定。当确定适用快速办理时,应当依法当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快速办理的程序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2)违法嫌疑人同意,并签名确认。适用快速办理,必须征得违法嫌疑人同意并签名确认。
(四)快速办理的简化取证
适用快速办理案件,公安机关可以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快速办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3条的规定,简化取证的要件是:符合快速办理要件的案件;违法嫌疑人承认违法事实、愿意认错认罚;视音频记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等关键证据相互印证。符合上述要件,公安机关可以不再开展其他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的规定,简化取证的方式有:询问笔录格式简明扼要;被询问人可以自行书写材料;录音录像;对视听资料的关键内容和相应时间段等作文字说明。
四、治安调解
(一)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1.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因生活琐事引发的争执纠纷。对单纯的民间纠纷,不能进行治安调解,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2.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调解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限于打架斗殴、损毁他人财物两种,其他符合条件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以调解。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等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也可以调解处理。
3.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谓“情节较轻”,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较轻,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危害较小,次数少等。
(二)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
1.属于治安调解的法定范围。
2.公安机关选择并主持治安调解。
3.当事人愿意进行治安调解。
(三)进行治安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受理案件和调查取证是普通治安调解程序的基础环节,不能简单马虎甚至忽略。
2.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3.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4.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5.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调解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
6.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四)当场调解和自行和解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
对符合治安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当事人申请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并履行后,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